我已於1月頭宣佈破產,欠下銀行款項已再無追收,但是手機欠的費用約二千多(破產前欠),並無列在破產欠債上,現在電訊公司已改由收數公司追討,加上毀約費共四千多元,我想問我可以告訴電訊公司我已破產而不用還這畢費用嗎?
我不是不想還,實在欠能力,但是收數公司實在好可怕!
請幫忙!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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