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租了剛三個月, 就說我住的地方有僭建, 要拆... 誰該負責?

2007-02-03 12:01 am
租的時候並沒有任何人告訴過我那裡是僭建, 然後最近政府到單位門外貼那張要業主跟他們聯系的通知書, 說要拆除有關的僭建. 我是租套房的, 若真的拆了後我會少了浴屋(洗手間)和廚房. 有問過朋友, 朋友說該是業主負責, 而因為我租的地方業主交給了中原地產, 所以朋友說業主代理人「中原」該負責... 但是... 當我看到租約條文就汗了...

在標準租約中. . . 第 11 項. . .
租賃期內,如該單位經政府收地,重建或清拆,火警、危樓以及一切非人力所為的天災人禍導致承租人不能在該單位居住,本租約即自動終止作廢,承租人需無條件搬出,出租人除將按金無息退回給承租人外,無需任何賠償與承租人。
更新1:

朋友說拆僭建不算清拆, 而這租約若不合法的去寫則自動癈除有關合約... 那我還會不會得到保障? 因我不懂這方面的事情, 還望指教... 我剛租三個月, 真的不希望這樣... 而若要搬, 又得花一筆費用, 這樣的費用很難付擔... 友人說該業主代理那邊負責支費有關費用, 例如替我找相差不大的房子及搬運費... 我不知道他正不正確, 希望各位能給意見, 謝謝 備註 : 我這合約已打厘印.

更新2:

回 jen leung: 謝謝您的資料~ 回 mcalex_hk: 其實我想害怕的是... 那合約到底怎辦? 因寫是這樣子寫... 但從道理上... 是他影響我搬 (迫著我搬似的...) 而我還在死約 (一年生一年死的租約) 之中, 所以理應他付有關費用吧?

更新3:

回 Tam Tam: 謝謝您的資料提供, 想請問一下, 有沒有職員接電的那種? 因我所提問的, 電話中的電腦語音並無法提供我所需要的答案.

更新4:

回 shun_hwa: 業主在國外, 我亦從沒有聯系過, 而中原地產那裡好像不想負責, 只一直用那合約中的條文來說話... T_T

回答 (3)

2007-02-03 4: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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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4 00:48:23 補充:
其實這個法律咨詢服務是有律師當值的, 我想會有職員接電的。再其次, 你可直接到附近的民政事務處查詢。
2007-02-09 6:07 am
整個問題根本無困難。

1. 只要業主肯寫信和無即時危險,這類清除可拖至你租約滿為止。
2007-02-03 12:21 am
我同意你朋友所說的。但你若繼續住就少了一部分地方,搬走又要花費一筆搬遷費,地產佣金等,要睇你如何選擇,再住下去,和業談談減租,否則會搬走和要求他賠償,也要和地產代理提出賠償的要求,先和他談判是否會付責,如他不理,列明損失的實質金額,書面寄給他公司,聲明如不賠償會用小額錢債或其他法律行動追討。


收錄日期: 2021-04-30 21:36: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2000051KK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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