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準備申請破產,在朋友介紹下到某間律師行搞手續,但我發覺那裡的律師似乎不太能解答我的疑問。當我問及申請期間所有戶口被凍結時我公司不能autopay出糧給我時要怎麼辦?律師告訴我唯一方法是要公司出現金or現金cheque給我。我說公司不會接受這要求,而律師只對我說沒有其他辦法,叫我向公司說明因我即將破產所以一定要這樣做,我說不想告訴公司,他卻說公司不能因這個原因開除你,所以讓公司知道也沒有所謂。
之後我去問破產署,職員告訴我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解凍戶口,說是律師都知道程序怎樣做,叫我向自己的律師查詢。我再問那位律師,他卻說他們做開的都不是這樣 (聽起來就是不知道可以這樣做的樣子),之前也沒有客人有這問題,而且竟反問我是打哪個電話哪個職員告訴我的。
1) 現在我很迷茫,自己的律師又幫不上忙,到底我怎樣做才最妥當?
2) 如果我公司沒法autppay出糧給我的話是不是就會發現我是破產人士?(因公司人事複雜,不希望讓公司知道,否則可能做不下去)
3) 向高等法院申請解凍戶口能否解決這個問題呢?
4) 申請解凍戶口的詳情是怎樣的?
請有經驗人士幫忙解答,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