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一個單位, 唔夠半年, 就想唔再租住(退租)

2007-02-01 5:58 pm
本人與太太租住一個單位(唔夠半年,但簽咗二年租約;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但因太太懷孕, 所以想搬返舊居和家人同住, 可以有所照顧. 現想請問如果現在我退租, 是否需要賠償 ?

回答 (5)

2007-02-01 6:35 pm
✔ 最佳答案
應該是要賠的,因為簽了一年死約,業主都預算你最少會住一年,業主出租單時可能有一些少維修,地產佣金等開支,你搬走佢又要多筆開支,仲有唔知要幾耐先可以再租出,業主是有一定的損失。
但賠多少,可能要睇業主個人,有些人以為要賠足未住滿的合約,其實因為你搬走,業主可以再出租,損失只是空置的時期,你可向業主解釋,希望業主是個明白事理,肯體諒你的人,還有你是否準時交租,和業主關係好不好,都會影響業主的判斷。
可以儘早和業主商討,和同意讓他帶客睇樓(不過要提佢:如果不經地產代理帶客睇樓,都要先登記個客的身份証,小心有壞人和賊人),以減低雙方損失為前提,希望你能和業主都和氣生財。
參考: me, 地產代理
2007-02-09 6:09 am
朋友:「多謝你!我公司的前員工已離開,不過業主不肯取消租約。」

筆者:「租約仲有幾耐完?」

朋友:「仲有約18個月。」

筆者:「錢方面,你公司一定要賠畀業主。」

朋友:「份租約寫明,我方要提早解約,係要賠足剩餘租約期的租金,即係要賠足18個月。」

筆者:「要賠足18個月,不如唔好退租,橫掂都要畀18個月租,留番層樓,放張乒乓波枱,得閒上去玩吓仲好喇!」

朋友:「但係份約就簽咗,無得走喎。」

筆者:「層樓你公司用唔着咩?!」

朋友:「真的是用嚟打乒乓波咩 ? 我就係嚟問你有無辦法。」

筆者:「你個問題,等同問我,點樣令一份簽咗名嘅租約,就算單方面毀約,另一方都追究唔到。」

朋友:「錢方面,我公司係肯賠,我向業主提出過放棄兩個月按金,另賠多一個月,佢都唔肯。佢係都要我公司賠足18個月,扣埋按金,要即收16個月至肯罷手,我公司尋日至收到業主呢封律師信。」

筆者:「你業主睇死你哋係大公司,無得走,否則一般情況下,你肯唔要2個月按金,業主都肯放你一馬。」
朋友:「有無辦法呀?」

筆者:「我只可以令你公司賠少啲,但唔係唔使賠。」

朋友:「請說方法吧!」

筆者:「這條賠償條文是違背了法律大原則!」

朋友:「乜唔係任何條文一經簽訂,就必然有效?」

筆者:「打個比喻,勞工法例,僱員一定有年假;但如果份僱傭合約,係寫明無年假,你認為上到法庭,這條無年假的條文,會否生效?」

朋友:「這個道理我明白,但我公司今次毀約,要賠番18個月,又有何問題呢?」

筆者:「法律精神上,要告賠償,要告嗰筆數係唔可以大過真正損失的。」

朋友:「請舉例及說明之。」

筆者:「你有無買過樓?」

朋友:「有!通常在律師樓簽約時要畀10%大訂,餘款就係交收時畀埋。」

筆者:「若果你畀完10%就撻訂,個業主有無權向你索償?假設層樓係$100萬,你畀咗$10萬大訂。」

朋友:「可以!但佢只可以追我差價,假如層樓賣番出去得$80萬,佢就可以告我$10萬;但如果賣出$85萬,就告我$5萬;若賣超過$90萬,佢就唔可以告我,因為佢都無損失。」

筆者:「但正常嚟講,佢都無可能告足你$90萬。」
朋友:「除非地震或者火燭,而令層樓消失咗。」

筆者:「租務都一樣,佢只可以告你差價,例如你現時租緊$30,000,下一位新租客只能收$20,000,即每月差價$10,000,再乘18個月,合計$18萬。」

朋友:「咁計法,我哋公司咪可以賠少好多。」

筆者:「這是法律上的大原則,假如你要照賠$3萬一個月,但佢又可照收新租客租金,你個業主豈不是有雙重利益(double interest),而你的毀約行為,豈不是使他因『禍』得『福』?」

朋友:「但我位業主,是否可故意丟空物業不租出,而要我照賠每月$3萬。」

筆者:「這又涉及另一個法律上嘅大原則,作為索償者,係有責任先減低自己嘅損失,例如我上去你間屋,唔覺意開咗個水喉,跟手我離去,後果會點?」

朋友:「當我發覺時,我會即刻閂水喉,跟住打電話去鬧你。」

筆者:「你會不會眼睜睜唔理,漏到成屋地下都係水,浸到地毯爛晒,要我賠番成屋嘅地毯畀你?」

朋友:「作為一個正常人,我係無理由容許水喉繼續漏水,相反,我應該係先閂水喉,再找你算帳的。」

筆者:「如果係你故意唔閂水喉,你能否向我索償成屋嘅地毯?」

朋友:「應該唔得!」

筆者:「正如你宗個案,你位業主也不能故意丟空物業;正如我剛才用的比喻,你應先閂水喉,才找我算帳,而不會眼睜睜唔理,漏到成屋地下都係水。」

朋友:「若果他推諉說租不出呢?」

筆者:「喺香港,無樓係租唔出嘅,只不過係價錢問題啫。」

朋友:「但係如果他故意抬高價錢而租不出呢?」

筆者:「香港物業市場的透明度很高,成交數據在報刊及網上是隨手可得,更何況,根據現在地產代理條例,他放盤時,是要填報心目中的租金,有齊黑字白紙,他是無得推諉。」

朋友:「若果他選擇登報紙自讓,而不經地產代理呢?」

筆者:「若他不經地產代理,將來你公司可說,業主沒有盡力去租出單位,而不用賠那麼多錢。更何況,他新租出時,份佣都係要你負責。」

朋友:「點解佢份佣係要我負責。」

筆者:「如果唔係你公司退租,你位業主就唔使再租出,如果唔係要再租出,使乜要另付地產經紀的佣金?所以你要負責呢筆錢,係好合理嘅。」

朋友:「業主會否串同代理報大地產佣金,而屈我公司錢?」

筆者:「一經揭發,這是串謀行騙,是刑事罪行。」

朋友:「若果新租金比我依家嘅$3萬高,咪唔使我公司賠錢?」

筆者:「但係地產代理佣金,你都要代付。」

朋友:「係咪得咁多?」

筆者:「你仲要畀將來新租客享用的免租期,同埋層樓搵新租客時丟空的損失。」

朋友:「這段丟空期的損失,是用新租客租金,定係我現時的$3萬來作基準?」

筆者:「係用你現時的$3萬來作基準。」

朋友:「綜合嚟講,就算將來上到法庭,我都係要畀3筆錢:(a)新舊租金差額再乘餘下租期 (b)地產佣金 (c)合理丟空期。」

筆者:「大原則係業主只可以索償真正損失,業主是有責任將損失減低,同埋不能虛報損失的。」

朋友:「照你的思路,豈不是業主在找到新租客後,確實到正確及真正損失數字,才能向我索償。」

筆者:「若果他要告你,係要搵到新租客後才能入法庭的。正如前面所講,你畀完10%後才撻訂,原業主要賣出樓後,才能向你正式索償的道理一樣。」

朋友:「若果新租客係欠租又或者毀約,業主可否入我數?」

筆者:「一單還一單,這是業主與新租客的糾紛,絕不能拖你落水。」

朋友:「我現在該怎做。」

筆者:「將我剛才的論點,請你的律師出番封律師信畀你嘅業主。」

朋友:「我是否可以撟埋手,等業主搵到新租客為止。」

筆者:「我一向都唔同意直接打官司,你該等一段時間再搵業主坐低傾。」

朋友:「點解要等一段時間 ?」

筆者:「因為你業主嘅律師,收到你封律師信後,佢律師係有責任向你業主解釋你封律師信嘅法律觀點,而這番說話,由佢嘅律師親口講同解釋,你位業主會問番佢律師,我畀嘅觀點是否能站得住腳。」

朋友:「高明 !佢律師係佢嘅人,應該比由我講有說服力得多。」

筆者:「你位業主聽後,態度該軟化,到時就易傾得多。」

朋友:「我層樓依家市值租金比起初期租時都係差唔多,而呢區啲樓又幾搶手,我估計最後畀法官判,我哋都唔使賠好多錢,為乜仲要嘗試同業主傾?」

筆者:「你估打官司免費嫁 ?!打官司要畀律師費嫁,所以只要大家傾得掂,最好就四四六六搞掂佢。」

朋友:「多謝。」
2007-02-01 6:24 pm
首先你要睇清楚你與業主所簽訂的租約條款,
內容詳述死約的細則,
如果細則訂明雙方必須履行死約期內的租住,
那麼你就硬性規定要完成整個死約的租金了,
即是話就算你在死約期內退租也要賠償死約期內剩餘的租金,
這是租務法例的規定。除非你與業主商量後,
對方同意讓你退租而不需要你賠償就可以當是人情。
2007-02-01 6:20 pm
正式黎講係要比約6-8個月租金當賠償(因為你仲有6-8個月死約), 但如果租主好人就有得傾,或者可能要你比一、二或三個月當補償。好睇你個租主係乜人架

你試下同佢好好傾下啦,合約係死O既,人係生O既
2007-02-01 6:04 pm
theorically, you need to compentsate (賠償) the remaining 6 months rental to landlord. But you may discusss with your landlord politely to see the arrangement. In most cases, you need to pay the rent until he can find the next tenant. Again, strickly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the landlord does not need to discuss with you and can ask for the compensation for 6 months.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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