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台灣有兩種罪行與濫用言論傷害他人有關。
一是毀謗罪,二是公然侮辱罪,前者較重而後者較輕。兩者都出口傷人,唔係政治罪行。毀謗罪的例子係證嚴法師妄指有位醫師不收錢不醫人,被該醫師後人索償。另外,在二千年總統大選後,有人偽造新聞指曾文惠帶巨款逃離美國,造謠者不單只被索償,而且被罰款(因拒交罰款而被監禁)
理論上宣傳台獨與共產主義都係罪,這個是政治罪名,經過大法官會議釋憲,指相關執行相關法律違憲。現在台灣可以宣傳各種政治主張,包括統獨,一市獨立,或世界大同都可以。
以前台灣會因為講台語而被凌辱,要佢掛個「我說台語」的牌,直到他找到另一個說台語的人把牌掛在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