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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 , Product, Promotion, Place, Price 是市場學中的四大原素. 然而在這學說中的Product (產品) 卻被視為其中的一份子,因此另以貿易主導的體系如香港至今仍有不少人存在著短淺的商業眼光.
大多數人所謂之Marketing 都以市場主導market oriented 作指標, 找尋市場想要的貨品. 所為貨源就是產品的生產商. 作為貿易商自然將賣家及買家連接起來便可賺取中間利潤. 為了迎合顧客,接近市場,將產品設計成更令顧客滿意的產品. 更視這為產品開發過程視為市場運作一部份. 對需要龐大投資的科研及發明卻以不合乎市場需要而拒於門外.
但當某發明被推至熱賣中的階斷卻爭相確認發明或產品的市場接受度. 這是因為市場學這4P 錯誤理解所至.
產品 product 並不是市場運作的一部份! 它相反是主題內容. 而市場運作卻是載體. 正如電話線傳送的是聲音. 互聯網傳送的是資訊. 客戶所享的是產品帶來的內函. 可以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可以是一種滿足感(如擁有感) 等. 產品開發, 是內函的優化. 發明是提供客戶更多的選擇權.
市場運作, 很明顯是將產品帶到客戶面前的服務, 是載體不是主體. 更令人疑惑的是有些市場專家卻認為產品要有市場接受才能進行市場運作. 如果這樣要市場專家為何? 市場專家不是提供如何將產品引進市場的專家麼? 要市場已認受,是誰的功勞比專家更早能將產品引進市場? 顯然抱這種等待態度的所謂專家衹是孤名吊譽之輩.
產品之包裝,渠道,推廣等種種動作的目的都是為了將產品帶進市場. 而產品的根源是它的誕生地, 是早在廠家生產前的程序. 一個產品的誕生都是由意念的開始. 是發明轉化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