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六十年發生的兩次騷動為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事件及1967年的六七暴動。
天星小輪加價事件
亦稱九龍騷動,發生在1966年香港。事件由天星小輪加價港幣5仙(香港對英文cent的音譯,即分)引起。市民上街抗議加價,引起九龍連續2個晚上出現騷亂。港英政府出動軍警鎮壓,最後造成1人死亡,18人受傷,1800多人被捕。
起因
1965年10月,來往香港島中環及九龍尖沙咀的天星小輪向政府申請加價,將頭等收費由2角增加至25仙,3等收費則維持1角不變。在市區中心橫渡維多利亞港的天星小輪是當時香港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社會上對小輪加價反應強烈,認為將起帶頭作用;輿論一般大舉反對。當時之市政局民選議員葉錫恩在11月收集超過2萬個市民簽名,反對天星小輪加價。1966年3月,咨詢公共運輸公具收費的交通咨詢委員會開會,除葉錫恩外,其他委員一致贊成批准天星小輪加價。委員之一簡悅強更表示,不願乘搭頭等的人可以選擇搭3等,引起公眾更大反感,一時間輿論嘩然。
經過
4月4日上午,二十七歲的青年蘇守忠(後來出家,法號曜樂法師)身穿寫上「支持葉錫恩」、「絕食」、「反對加價」的外衣,到中環天星碼頭站立,進行絕食抗議,引來途人圍觀。4月5日下午,警察以阻礙通道(阻街)罪名,拘捕蘇守忠。當日晚上,約一千人聚集在尖沙咀,沿彌敦道遊行,支持蘇守忠及反對加價。4月6日,蘇守忠在西區裁判處受審,香港及九龍出現零星示威。入夜後開始有人在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晚上8時,約三百人向油麻地警署擲石及玻璃瓶。防暴警察加以驅散;但人群在彌敦道再度聚集,電影院散場後人數更倍增。暴徒在各處放火,並且搶劫商店,攻擊消防局及公共設施;警察更成為襲擊焦點。防暴警察以催淚彈、木彈及實彈鎮壓,當晚發射催淚彈七百七十二枚、木彈六十二枚、實彈六十二發。駐港英軍亦加入協助,步兵配上刺刀上陣。400人於當晚被捕。香港總督戴麟趾於凌晨宣佈宵禁。4月7日晚上,旺角彌敦道再有人聚集,繼續放火燒車和搶掠商店;數百人更企圖向油麻地警署及旺角警署縱火。1名青年死亡,4人受傷,二百多人被當場拘捕。4月8日,政府宣佈提早至19:00宵禁,軍警預先佈防,並且警告會以實彈鎮壓騷亂。同時便衣警察大舉出動搜捕懷疑滋事份子。騷亂於當晚得到平息。4月9日,超過三百人在法庭受審,多數為15至25歲之青年,大部份人被判刑。宵禁最終在4月10日解除。
影響
九龍區商戶在騷亂中直接損失最少港幣2000萬。天星小輪最後在4月26日獲政府批准加價。
以絕食及遊行反對天星小輪加價,是1960年代至70年代香港連串社會運動的開端。隨之出現的運動還有「中文運動」、「保釣運動」、「反貪污運動」等等;反映隨著香港經濟的開始起飛,以及戰後年青一代的成長,香港人自我意識逐漸抬頭。
政府後來進行的調查,報告指經濟環境是引致騷動的原因。一般市民對警察反感,覺得警察不但貪污嚴重,而且執法不公,濫用權力;普遍持不合作及不信任的態度,亦令事件惡化。事後警隊進行連串改革;包括成立警民關係科改善與市民溝通;將管理小販、違例泊車兩項影響警察與市民關係的工作交由其他部門負責。
雖然公開的調查報告沒有明言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事件迅速演變成為騷動,顯示當時香港社會內正積累不少的不安情緒;特別是青年人對政府的不滿(次年左派工會成功發動六七暴動,更證明此點);但事後港英政府重新檢討施政方法,希望能減少市民和政府權威之間的對立和不信任。1969年12月,一個名為香港節的大型慶祝活動由政府舉行,以疏導民怨和安撫民心。1971年,麥理浩上任為港督之後,在社會民生上作出連串革新,對教育、醫療、廉政等各方面皆作出重大的改善,部份原因便是對60年代兩次暴動的回應。
六七暴動
亦稱六七左派工會暴動、五月風暴,當時參與者稱之為反英抗暴,1967年5月於香港爆發。香港親共的左派在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展開對抗英國殖民政府的暴動。事件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期的暗殺、放置炸彈。結果五十一人直接在暴動中喪失性命,另外超過八百人受傷。
前奏
1966年4月,由於天星小輪加價五仙,引發九龍區出現騷亂,顯示殖民地政府治下的香港社會內,充斥不安定的情緒。
1966年5月16日後,文化大革命在中國大陸展開。各地紅衞兵四出,中國國務院中原本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亦被奪權。
1966年12月3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一件警民衝突事件,引發澳門左派到澳督府示威,要求警方道歉下臺。澳葡政府出動軍警鎮壓,導致十多人死亡,百多人受傷。
1967年1月初,澳門左派發動罷市,中國更斷絕澳門食水供應。葡萄牙政府最後屈服,接受左派的要求,並一度提出即時交還澳門。香港的左派到澳門祝賀,同時學習澳門左派的鬥爭經驗。
經過
1967年5月,位於九龍新蒲崗大有街的新蒲崗塑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
5月5日,工潮開始惡化。部分工人阻止工廠出貨,場面緊張。
5月6日,防暴警察到場戒備,但在廠外工人不但沒有散去,還與在場警察發生衝突,廿一名工人被警方逮捕,還造成多名工人受傷,聆訊後更有8人被判入獄。工會代表前往警署亦被扣押。
5月7日,工人與其他支持者上街集會示威。示威者仿照中國大陸文革的做法,手持《毛語錄》,高喊共產黨口號。警方施放催淚彈及木彈驅散示威者,拘捕127人。
5月11日,新蒲崗塑膠花廠工潮演變成暴動,工人聚集在新蒲崗街道外,與警察對峙,又用石頭和玻璃樽襲擊警員。當局鑑於事態嚴重,於當晚宣佈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後備警員取消休假候命,事件中有百多人被捕,並造成兩人受傷。
5月13日,九龍新蒲崗暴動蔓延至黃大仙東頭村和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暴徒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闖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搗亂。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防暴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6時開始。之後北京報紙稱「港英政府行為是民族迫害,鎮壓群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支持「香港市民上街抗暴」。
5月15日,北京外交部向英國代辦提出抗議,並發動北京群眾在英國駐華代辦門外示威。部分群眾更於當晚衝進代辦的住所和辦公室。香港左派報章報導北京支持的消息,由左派學校學生在街頭向路人派發;中國銀行亦在中環總行的屋頂裝上揚聲器,進行革命宣傳。
5月16日,香港的親中左派宣佈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簡稱鬥委會,由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鬥委會隨即以「反英抗暴」為口號,聯合各親共團體數百人,手持《毛語錄》前往港督府示威遊行,並在港督府門外張貼大字報。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
其後港府重申要維持法律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抗議行動於是轉到中環花園道和皇后像廣場一帶。
之後港九各地陸續有集會和示威,參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學生及其他群眾。巴士、電車、煤氣公司、天星小輪等亦開始出現定時罷工。
5月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方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察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暴動的工人及學生以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學校等為據點,出動示威,襲擊警察及仍然行駛的公共運輸。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警棍等驅散後,示威群眾即迅速撤回據點,令警察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港島北岸實施宵禁,是香港島在戰後首次宵禁。
1967年7月8日,約百名大陸民兵在沙頭角與香港的警察槍戰,五名香港警察殉職。人民日報再次發表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言論。香港出現傳言,指北京打算收回香港。之後左派的行動進一步升級,開始以罐頭罐製造土製炸彈及珠江汽水的汽水瓶來製造燃燒彈襲擊警署,並以鏹水(鹽酸和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及公共運輸,左派學校的實驗室成為了炸彈的製作工場。
六七暴動於7月以後有惡化跡象,7月12日,港英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
7月至8月,警方以武力還擊,攻入各左派據點。
1967年8月4日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昇機從天台降落,上下夾攻左派在北角的據點、位於英皇道與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警方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包括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根據緊急法令,警方封閉多間左派學校及發出煽動言論的左派報社;同時大舉逮捕左派人士,將他們拘押在摩星嶺白屋的政治部囚室,部分人之後被逮解出境。
左派則以升級炸彈行動還擊,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假炸彈。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外,市民人心遑遑,更造成無辜死傷。一名七歲女童及其兩歲弟弟即在北角被一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但當中亦有發現假炸彈。而負責拆除炸彈的警方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被炸死或炸傷。
市民對暴力行為普遍出現反感。很多不受左派控制的傳媒都反對暴動論,支持政府及警察維持秩序和治安。當中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多次在節目內對鬥委會的目標和行為加以諷刺及貶斥;並以《欲罷不能》為節目名稱,暗諷左派的罷工號召未能成功癱瘓香港。
8月24日,林彬於上班途中被人伏擊。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兇徒將林駕駛的汽車截停後,放火將林及其堂弟燒至重傷,二人其後死於醫院。明報社長查良鏞亦因為在報章內明確反對文革及暴動,收到死亡恐嚇而一度離港暫避。
真假炸彈繼續在鬧市傷人,直至10月之後方纔稍為平息。左派則以數百大小真假炸彈阻止市民參加。12月中,周恩來向香港的左派下達直接命令停止炸彈風潮,六七暴動亦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