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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雖處於長期分裂對峙狀態,但在政治經濟制度上多有建樹,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這一時期初創的政治、經濟制度。
士族制度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特有的歷史現象,它的特點是按門第等級區別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不同地位;從歷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個萌芽、形成、充分發展(又稱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長過程;我們應本著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觀點,把士族制度放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的分析和評價。
運用發展的觀點認識士族制度的產生、發展、衰落消亡的過程和科舉制度產生的必然性。
概念:
士族——是以家族為基礎,以門第為標準,在社會上形成的地主階級中的特權階層(享有很高的政治、經濟特權的豪門大族)。世族又稱門閥土族,是地主階級中的一個特權階層
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稱寒門。
特點(特殊地位)
(1)政治上:
按門第高低分享特權,世代擔任很重要官職;(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經濟上:
士族佔有大量土地和勞動力,建立起自給自足、實力雄厚的莊園經濟;(品官占田蔭客制為士族制度提供經濟保障;)
(3)社會生活:
不與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
崇尚清談,佔據高級文官職位。
演變
(1)萌芽(東漢)
政治:自漢武帝以來崇尚儒術,官僚多以經術起家,至東漢 時逐漸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狀況。曹魏實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夠憑借家世出身參與政權。
經濟:西漢中後期,土地兼併十分嚴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體的豪強地主勢力。東漢政權是在豪強地主支持下建立起來的,因此,豪強地主在東漢王朝享有政治上經濟上的特權。他們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權,經濟上兼併土地,經營莊園,漸成割據,逐漸成為名門大族。士族地主(又稱世族、門閥地主)在東漢開始形成,為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制度的確立提供了階級、經濟基礎。
(2)形成(曹魏、西晉)
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統治階級頒行各項法令,從制度上維護士族地主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權。曹魏政權實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標誌。
(2)鞏固(西晉)
西晉建立後,司馬氏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持,對他們繼續實行放縱和籠絡的政策,從而形成了典型的門閥政治。
(3)鼎盛(東晉)
東晉時士族制度得到充分發展,進入鼎盛階段。原因是東晉王朝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才得以存在。東晉政權是司馬氏皇權和以王、庾、桓、謝諸大姓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處於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吳姓士族的聯合專政,這種政治格局一直延續到東晉末年,長達一個世紀之久。那時士族門閥的勢力足以與皇權並立,甚至超越皇權,皇帝都要依賴士族的支持,門閥政治達到鼎盛。這一時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祿,壟斷政權,經濟上封錮山澤,佔有大片土地和勞動力,文化上崇尚清談。為維護這種制度,東晉南朝時,士族非常重視編撰家譜,講究士族世系源流,作為自己享有特權的憑證,於是譜學勃興,譜學專著成為吏部選官、維持士族特權地位的工具。
這一時期土族政治上擁有特權,清官要職被士族壟斷;經濟上擁有田莊,佔有大量土地人口,還經常與官府爭奪勞動力人口;文化上家學傳承,佔據壟斷地位,還大興譜牒之學,崇尚清談玄學,擅長長書法、繪畫等藝術;社會上不與庶族通婚往來等。士族把持大權,卻不願涉身實務,在優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4)漸衰(南朝)
東晉後期到南朝時期士族制度逐漸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於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門閥士族特別是高級士族憑借門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級官職。特殊的社會環境使許多士族不思進取,沉溺於清閒放蕩的生活,不屑於政務軍務。加之士族是近親聯姻,身體素質極差,因此東晉與前秦淝水之戰以後,一些庶族出身的將領脫穎而出,顯示出較高的政治、軍事才能,聲望與權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齊、梁、陳開國諸帝均為庶族將領。南朝帝王雖無法改變高級士族壟斷高官的局面,但卻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卻握有實權的職務,在實際執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權。這一時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農民起義的打擊;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中受到打擊、削弱。上述三種原因相互作用,極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階級、經濟基礎。
到了南朝時期,由於門閥世族自身的腐朽。喪失了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統治能力;社會階級矛盾的衝突和激化,農民起義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機以軍功崛起,在鎮壓農民起義的同時,進而典掌機要,控制地方,統帥軍隊,以武功 稱帝,如劉裕、蕭道成等,打破了門閥地主一統天下的局面。世族地主此時雖據高位,卻已無實權,走向必然的滅亡。後經候景之亂、隋滅陳等變化,門閥等級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躍居政治舞台的主要地位。至隋唐兩代,廢止九品中正制,實行科舉制,"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終於使產生於魏,盛行於晉的門閥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終消亡。
(5)消亡(唐末)
隋唐時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舉制的實施使門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通過考試參加到政權中來,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礎「九品中正制」;而均田制和租庸調製的推行使一部分無地少地的農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證了農民的生產時間,其禁止無限占田和隨意買賣土地的規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併和保護自耕農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經濟基礎。二是唐朝統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鬥爭。三是農民戰爭進一步摧垮了腐朽的士族制度。從此,存續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終在歷史舞台上消失。
形成原因
(1)歷史根源:東漢以來的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2)政治原因:魏晉政權統治基礎是士族,皇帝依賴於士族的支持;
(3)政治保障: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成為世家大族培植私家勢力,維護政治特權的工具,)
5、衰落原因
(1)自身腐朽:腐朽奢華的生活、與身俱來的特權導致士族缺乏執掌政權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
(2)東晉、南朝統治集團內部鬥爭激烈,庶族乘機逐漸典掌機要;
(3)侯景之亂的衝擊。晉朝南渡士族「寢略殆盡」;
(4)隋唐科舉制的實行動搖了士族的政治基礎;
(5)唐末農民起義的打擊。(徹底掃蕩結束士族制度)
6、影響
士族制度貫穿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最突出的政治特點,也是西晉政治腐敗黑暗的表現,決定了這一時期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官僚門閥特色,對後世影響深遠。
消極作用:
士族制度的政治、經濟特點,決定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往往特別尖銳,導致南北長期分裂割據的政治局面。士族田莊經濟強化了封閉的自然經濟,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士族是地主階級中的腐朽集團,越到後期愈發腐朽,是一群社會寄生蟲。
客觀上的積極作用:1.經濟上,士族田莊經濟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士族佔有大量勞動力,強化了封建依附關係,在魏晉動盪的政治局勢下,編戶農民依附於世家大族,有較為保障的生產條件,這對封建經濟的發展顯然有利;而東晉南朝時期,南方相對安定,作為北方移民核心的士族地主來南方立國創業,客觀形勢使得他們成為開發南方經濟的組織者,他們在南方建立的田莊、山墅,畢竟對江南荒丘山澤地區的開發起了推動作用。2.民族關係上,士族士大夫在推動北方各少數民族封建化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思想、科技文化上,士族生活優裕,有條件從事文化事業,部分士族蔑視禮法,倡導個性自由,思想上富有想像和浪漫色彩,因而東晉南朝時期在哲學、文學、書法、繪畫、科學上有較多的成就,並且富有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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