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網上「非法下載問題」

2007-01-30 5:43 am
如果我5係喺非法ge link 下載
但係我用左隱藏在電腦ge方法下載
算5算犯法?

回答 (1)

2007-01-30 5:49 am
✔ 最佳答案
任何不是唱片,不是合法和不用錢在合法情況下下載歌曲都是非法
你所給的資料來說...這是非法下載


以下資料可供你參考

未經版權持有人下載有版權物品,包括音樂、影片、動話、電視、小說、漫畫、電腦軟件

香港是全世界最著重版權的地方之一,在香港,版權一般會被稱為「知識產權」。政府除了有海關負責打擊「盜版」貨品及網上「非法下載」行為外,亦設有知識產權署負責宣傳反盜版訊息。

此外,香港鈔票圖樣設有版權,版權屬於發鈔銀行。而香港政府亦擁有所有法例的版權,一般而言,所有政府憲報、公文之版權亦是歸香港政府所有,香港市民在未經政府同意下是不能對它們進行所有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版權條例的事情。

香港政府致力維護商人權益,防止他們的商品被人仿冒或複製,使香港成為一個接近零盜版的社會,這為商人帶來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非法下載
在未有網際網路之前的Dial-up BBS年代,非法下載已是香港的主流網路文化。而當網際網路普及以後,它亦是香港網際網路用戶的主要用途之一。在初期非法下載主要是本地翻版集團下載海外翻版集團光碟檔案,再燒錄成各式翻版光碟出售圖利為主。及後香港網際網路服務普及化,非法下載已轉變至用戶直接參與,使翻版集團無利可圖,更直接打擊操控翻版集團的香港各黑社會收入來源。

目前香港的非法下載問題仍相當普遍,主要是使用點對點檔案分享技術進行侵犯版權物品的交流。而使用的途徑,近年則以BitTorrent為主,此外WinMX亦有不少香港網際網路使用者使用。前者主要用作分享大型的影音檔案(如電影及電視劇)及電腦軟體,後者則主要分享音樂檔案(絕大多數是MP3格式)。

這個問題引起了香港政府的關注。2005年中,香港海關採取行動,拘捕一名綽號為古惑天皇的香港網際網路使用者,指他發佈電影的BT種子於網上是違反香港的版權法例。同年10月24日,「古惑天皇」被香港屯門區域法院裁定侵權罪名成立,成為全球首宗同類案例。自此之後,香港的非法下載問題有所收斂,但仍未能完全收到阻嚇作用。

BT常被用作網上非法下載簡稱,其實 BT不過是一套下載軟件,發明者很聰明,因這軟件愈多人同時下載一個檔案就會愈快,所以十分適合用於發放如影音這類大型的檔案。
荷李活片商與 BT發明者達成協議,其 BT網站內不再有非法下載的網站連結。
這協議被形容為象徵式突破,因為要找尋非法下載的 BT連結,根本不用通過這位發明者的網站。
相信全球 BT用家也不是每個都有拜訪過這原創人的網站,用的 BT軟件都是從其他網站下載回來的,版本也有很多。
不管發明者是否因為要有效分發影音檔案而設計,但這軟件的確令全球版權人蒙受極大損失。
這肯定是近年對版權產品有最大影響的發明,可惜是負面的。
不能不稱讚發明者的頭腦,若沒有 BT技術,要上下傳一部 DVD質素的電影,需時甚久。之前非法下載只限歌曲,因為檔案較細。
BT是把一個大檔案切割成無數小檔案,下載者只要得到其中一個,便立即可以互傳,不需完成整個大檔才可分發給別人,故此下載者同時也是上傳者,愈多人下載,傳送速度愈快,就與當初互聯網的合作精神一樣,每個參與者都出一分力。
這提升傳送速度的有效軟件很快就被用作侵權最佳工具,令人慨嘆。如果用作正途,這分享軟件實在是很有用。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3: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9000051KK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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