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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如下
為什麼我拒絕《聖經》?
在基督徒眼中,《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書,《聖經》是所有基督徒的唯一真理,他們持《聖經》處世處事,他們生目的、意義、倫理標準及一切都以《聖經》為依歸。可是作為自由思想者,我們把《聖經》視為人類的文化產物之一,它內容豐富,當中既有不仁道的命令,亦有沁人心肺的良言;有敗壞人心的不道德故事及教導,也滲雜了一些有益人心的說話。我們認為世間上一切宗教經典俱是人類的思想產物,《聖經》也不能例外,它本是猶太先民處於野蠻,無知內外交困的年代寫成的人類作品,當中除了宣揚蒙昧主義,幻想神的拯救之外,更帶有很多野蠻,不人道的誡命,牧師說基督教是一個愛的宗教,然而令人驚訝的是,《聖經》在多處透露出殘暴不仁、反對民主、歧視女性、專制統治、剝削奴隸的思想。我們不能把它當作無上經典來尊崇,我們吸收了它的智慧後,也要把它的糟糠區別出來及加以批判。
殘暴不仁
從《舊約》,我們見到的上帝是一個滿手血腥的殺人戰狂,他親手擊殺的人多達百萬,例如在《創世紀》亞當及夏娃食了禁果,他便連坐全人類,正如(《羅馬書》5章18節)所說「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看來耶和華比秦始皇更秦始皇。
從《舊約》中,耶和華是一個極度殘暴的神,與“愛”完全沾不上邊,祂濫殺無辜,連嬰兒也不放過,很明顯,這樣的神是以色列民處於征戰時代的戰神,正如出埃及記15章3節說:「耶和華是戰士,祂的名是耶和華」,其性格正是戰亂時代的投射,我們若要硬把這樣的神與耶穌的“愛”扯上關係的話,我們只能夠說:“人創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創造了人。”
“If one wishes to believe that God posses love for His creations, then the killing of innocent children cannot possibly come from God, and therefore, these verses from the Bible must have come elsewhere. But note that if one takes the words as absolure truth, then not only did God smote the firstborn children, but all firstborn regardless of age. This means all firstborn teenagers, firstborn men & women, firstborn octogenarians, and even all firstborn cows and bulls. Regardless of how much love, charity, or goodness they may have imparted to the world, if they had the unfortunate luck to have first passed through their mother's vagina in the land of Egypt, according to the Bible, God killed them!.”---Jim Walker
(出埃及記 9 : 24-25)那時,雹與火攙雜,甚是厲害,自從埃及成國以來,遍地沒有這樣的‧在埃及遍地,雹擊打了田間所有的人和牲畜‧
(出埃及記 11 : 5)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
(出埃及記 12 : 29-30)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法老和一切臣僕,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這些經文對那些天真的基督徒認為上帝是愛的化身是一個莫大的譏諷,耶和華不斷進行大規模恐怖屠殺,與希特勒實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充滿矛盾
《聖經》是一本由人寫成的龐大駁雜的文獻集,尤其是《舊約》,往往是一事兩述,編排不當(關於《舊約》的前五卷“摩西五經”的編寫,它其實由四個底本J、E、P、D組成),故此《聖經》自不然充滿矛盾,處處犯駁。
《啟示錄》是新約最早的經典(60年代末),但只是把他描繪成天神形,可見當時的耶穌故事尚未編出。至於四福音則對耶穌的記述矛盾重重,從耶穌的家譜來看,從大衛王到基督《馬太》只算出28代,而《路加》竟多到43代,由此可見基督徒為了附會《舊約》預言及神化耶穌在隨意為耶穌加插家譜。此外,《馬太》及《路加》對於耶穌的出生的年代及地方也互不一致,而耶穌復活升天一事,乃基督教的絕大事件,但《馬太》及《約翰》卻閉口不言,好像沒有這回事似的。種種跡象都可以見出早期基督徒為了附會耶穌為彌賽亞的出生,在任意蔑造故事。
《聖經》中的野心
《舊約》明顯是以民藉著神的名義行邪惡暴行,正如十字軍東征一樣,《舊約》處處透露出它的野心:
“對以色列全會眾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民數記》14章7-9節)
上面經文赤裸裸告訴我們,所謂上帝賞賜樂土只是逃出埃及的猶太人為了爭取生存空間,掠奪迦南人的籍口,“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一句已經明白說穿了。(1)
荒謬的世界觀
《聖經》出自未開化古民之心,描述出很多反科學的自然現像,以下只是冰山一角。
(《創世紀》3章4-5節)蛇會說話。
(《創世紀》3章5-7節)的善惡樹及(創世紀3章22節)的生命樹。
(《出埃及記》3章4節)荊棘裡發出聲音。
(《出埃及記》7章22節)水變作血。
(《民數記》20章11節)水從磐石流出。
(《約書亞記》10章13節)日頭停留,月亮止住。
最明顯的是人從古猿進化而來的事實根本與《創世紀》不相符,違反自然定律的世界觀,理智的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落空的預言
在《創世紀》2章17節中明明講到“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但在《創世紀》第3章中可看出亞當及夏娃並沒有在當天死去。
在《創世紀》35章10節,耶和華為雅各改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但在《創世紀》46章2節中,耶和華仍稱呼“雅各”。
《歷代志下》1章12節記載神賜給所羅門“智慧聰明,也必賜你資財,豐富,尊榮‧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沒有這樣,在你以後也必沒有這樣的‧”,根據考古學家Robert Ingersoll指出,所羅門時代以後的統治者財富大大超出了所羅門。
《以賽亞書》17章1-2節預言“論大馬色的默示‧看哪,大馬色已被廢棄,不再為城,必變作亂堆‧亞羅珥的城邑,已被撇棄‧必成為牧羊之處,羊在那裡躺臥,無人驚嚇‧”,然而事實上正正有27個城市建立在預言之後,而大馬色竟然在今時今日仍是城市之一。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馬太福音》16:28),明顯沒有實現。
《聖經》允諾“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約翰福音》14:13-14),世上有無數多基督徒以耶穌之求告,有可能全部都實現嗎?
與歷史有悖
《聖經》乃一本古猶太人根據很多神話傳編出的一本怪書,當中“真中有假,假中有真”,它對歷史的反映出了以色列民族的民族仇恨及政治因素,書中往往充斥著大量的主觀誇造,例如在《但以理書》中敘述一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不信耶和華而崇拜偶像,《聖經》描述他晚年因之變成一頭大野獸,四腳走路,學牛吼叫,最後慘死田中,然史實證明,尼布甲尼撒王乃於西元前561年平安而死的,《但以理書》作者是在事件後近四百年才記此事,基督徒看此故事可能會很痛快,其實這正正反映寫《聖經》的人的幼稚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