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免稅額的問題

2007-01-29 11:15 am
之前我因家姐迫讓父母免稅額的問題,多謝各網友的協助!

但我亦有數條有關父母免稅額問題:

1.我給父母的家用從來只即日給現金,沒有任何證明文件,如我替父母即時開一個
account以之證明,可以嗎?
2.我家姐說過要父母指證她才有用,因我不想令父母擔心,如以個人名義向稅局投訴可以
嗎?稅局會要我辨甚麼手續?

近日家姐再次迫我將上年的退稅費用交回給她,作為今年不能填寫父母免稅額的保償,你們覺得合理嗎?

回答 (4)

2007-01-29 8:59 pm
✔ 最佳答案
其實要拿供養父母免稅額
只要佢地夠60歲就可以架啦
如果55歲就有一半啦
係2006/2007年度
父母免稅額係$30000
即55歲就有$15000啦

你講既俾錢要證明文件
係講緊另外一個免稅額
就係供養父母免稅額
如果有供養既
就有額外既$30000
唔夠55歲就都係$15000

有兩點要注意
就係兩個免稅額要係同一個人申請既
即唔可以你家姐申請一個
你又申請一個
每人$30000

仲有就係「供養」既意思
係即要同父母同住半年以上
又或者有俾錢作生活費

回答你既問題
你冇證明文件
而家先開account就真係太遲啦
但如果同父母同住既
就可以申請個額外免稅額啦

而且其實你地一家係同住既
又或者你地兩個都唔係同父母住既
咁就好辦啦
一個申請父親
一個申請母親囉

如果其中一個同父母住既
咁當然係俾佢申請會好點
因為有埋額外免稅額

另外想講既係稅務局唔會有太大資源去check每個人係唔係有真係供養父母
佢地都係信文件架咋
簡單既例子
如果係住公屋既
寫埋父母名
咁就有文件證明囉
之前仲有個離譜既case
就係個老人家都已經唔係到
但個仔仲拿緊個免稅額...

至於要邊個指證
我就真係唔知
不過通常既做法
佢地都會跟進既
特別係你係申請人既親戚
不過佢地都係睇番文件架咋

你最好都係同家姐商量下啦
因為如果你地兩個都申請左父母免稅額
而你地又唔可以和解昸話
最後係兩個都申請唔到架...
當你地唔申請

退稅費方面
已經唔係稅務上既問題
所以答唔到你
2007-01-30 7:37 am
1. 其實稅局又冇講明話要咩證明要你提供, 因為你話有比cash比你父母, 你家姐又自稱比cash你父母, 你都無符~~

經銀行過數當然最好啦~~
不過注意返父母係咪個d小額存戶, 排隊去銀行拎錢要收手續費, 又唔知佢地識唔識用提款機喎~~
若你父母唔係太仲意係銀行拎錢, 仲意收現金, 咁就要加少少「個人習慣」落去:
每個月頭(定時), 同一金額(定額)由銀行提取現金, 有咩問題都有本簿仔個supporting丫~~

仲有, 你要每年比夠$24,000佢地先得喎, 如果唔係...sorry, 你都冇資格claim, 唔好話同稅局complain啦...

2. 個人投訴唔知有冇用...不過上次wing wing同學都講左,
兩個人一齊claim 父母免稅額, 分分鐘稅局會兩個都唔批,
所以, 最好私下解決

「將上年的退稅費用交回給她, 合理嗎?」
好難講合唔合理...
你不如問返佢, 我今年唔填父母免稅額, 要交多左稅, 咁你又會唔會比返個差額我?
如果佢話考慮, 咪叫佢post條問題上呢度問下囉~~

你個case, 似乎你家姐都知你財政(知你退幾錢稅...), 既然係咁, 大家坦白拎條數出黎計:
http://www.ird.gov.hk/chi/ese/st_comp_2006_07/cstcfrm.htm

計計:
你claim+佢唔claim的總數
你唔claim+佢claim的總數

最後揀個平的方案, 然後按比例分返比少錢個舊錢

若兩姐弟/妹唔坦白, 唯有一人claim一個allowance, 最公平~

你家姐迫唔到你d乜嘢, 我覺得你反而可以迫佢, 大不了一拍兩散~~
你要比佢睇到「我交多d都唔及你交得更多」

有時, 唔係話屋企人就乜都講比人知...保留返d私穩, 如果唔係, hurt到的係自己...

ps若你欠家姐好多人情(eg當年佢唔讀書出黎做嘢供你讀書...etc), 咁...算吧啦...讓下家姐...
參考: 自己vs哥哥的experience, 若想share可email to [email protected]
2007-01-29 1:08 pm
一家人,如果有頃有講,那一定是將這父母的免稅額讓給家中收入最高的一個,以求這免稅額得到最高的「免稅」﹗
你提到「逼」,我相信已不是有頃有講果隻﹗
是否給家用,不是主要的問題,因為這也不是回頭看,是應往前看,日後如果佢俾好多,咁就讓給她得那免稅額吧﹗
我提議你與家姐開心見誠、公開收入,以最大收益為原則,而因為都係果一個爸、媽,所以所得到的好處,姊妹兩人平分,這當中是假設你們兩個都給相同的家用給父母﹗
如果給家用不同,有多有少,那我提議仍由收入最高那一個使用那免稅額,再將減免了的錢給回家用提供最多的一位,或按比例分給兩位。
圖片參考:http://hk.yimg.com/i/icon/16/35.gif
2007-01-29 11:33 am
答唔到你第1,2題~
我唔知有冇誤會你講的野啦~~~不過我睇左你第3題問題有d感覺....
是指全部退稅費用俾佢???
據我所聽返黎...父母免稅額只可以給一名子女申請吧~
你家姐相信早過你出黎做野呱???咁點解佢當初唔申請先???
你家姐有冇俾過家用???俾得比你多嗎????
如果俾得你少跟本就唔應該將退稅費用俾佢...佢俾少左等於退左啦.....
就算佢俾得你多.....作為一個家姐就唔應該去追究呢d野啦..........
我不覺得退返俾佢係合理.......做得邊份工賺得多就要預左交稅架啦.....邊有咁計架= =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10: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9000051KK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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