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位飆車120KM的助理呢?最大禍首是她呀!
沒事去撞旁邊的護欄,害到正在倒楣的卡車司機。
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人士,卡車司機可能會被起訴什麼?
而那位助理又會被控告什麼?
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
更新1:
to 小嫣 看來事情的真相快出現了,開快車危害的是自己也是別人,難道有理由就能在路上亂飆? 飆一飆自己出事情還牽連到其他人,怪誰呢?妳有聽過"十次車禍九次快"吧!這句話不是平白就有的。
更新2:
過失致死誰也不願意,但飆到120km是她的行為,她自己能控制的, 不要有理由說趕通告等等,難道其他人也可以說趕時間,在路上飆的180km,這樣受害的是誰?自己跟他人。 人,自己可以掌握的沒掌握,出事後才來後悔為什麼要開這麼快。
更新3:
調查快出爐了,原來是輪胎,難道天意要那美麗的天使離開嗎? 總總的128巧合,新聞越看越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