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拗的問題(續)】
詩中所示的平仄,有些字標示錯了。
第三句:「筆」是入聲字,屬仄聲;因此第三句的平仄並無問題。第七句:「識」也是入聲字,屬仄聲,「之」是平聲字。由於「識」字在第二位,不可偏離平仄,故要改寫以符合格律。另外,第三聯中的「仄」字,是入聲字(國音讀去聲),原標示為仄聲本是正確的,所以第三聯的平仄,原稿並無問題,改寫後反而錯了。
為了準確辨識讀音,建議購置一本粵音字典(有些會同時標示國音),以便查證,這是較為可靠及正統的做法。
【問題一】次聯的平仄原本並無問題,但因為「筆」字屬仄聲卻誤認為平聲,故導致在對句作不必要的補償。這種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其對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而「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當中第三字的「平聲」,是要「分明」的,絕對要避免改動。因為改動為「仄聲」後,整句變為「仄仄仄平仄仄平」,犯了「孤平」,那是律詩的大忌。如果無法避免,就必須句中自救,將第五字反仄為平,變成「仄仄仄平平仄平」的句式,才可避犯孤平。所以若改動第三字來補救上句的四字拗,就必犯孤平,變成又要改第五字去救,牽一髮而動全身也。故詩人對「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式的第四字,多不會隨便改動,儘量會守用平聲字。(註:這種句式,在七律為「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在五律為「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故在五律的情況,下句中第一字絕對要避免改動,平聲要堅守,若真的不能不改,就必須將第三字反仄為平作救,也為此,通常在上句不會在第四字拗。)故建議若遇到這樣的情況,儘量避免在四字拗。本聯上句本無拗,是辨平仄不準而誤認而已。
【問題二】第三聯的平仄辨別正確,「仄」的確是仄聲,粵音讀入聲,國音讀去聲。而題中所示的上句六字拗,並作句中自救的安排,完全正確。「仄仄平平平仄仄」變化為「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拗體,今人有稱之為「特拗」,在唐詩中是非常流行的句式,完全合法度,可以放心採用。(註:這種所謂「特拗」,在五律中就是「平平平仄仄」的句式,變化為「平平仄平仄」,在唐詩中,比正格「平平平仄仄」的應用率還要高。)
具體詩文的修改建議,將於另文中提供。
2007-01-28 17:32:36 補充:
第三聯原稿沒問題的意思是, 用正格就可以了, 不須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