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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儒家本有六經,《詩經》、《尚書》、《儀禮》、《樂經》、《周易》、《春秋》。而《樂經》亡逸,故為五經。
本來叫六經,有包含樂
可是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時候,把樂燒掉了...
後來就找不到了
可是後來又出現了樂
不過,經過考證,發現是假冒的...
是別人自己編的
所以在找不到第六經的情況下,就變成五經啦
五經——儒家本有六經,《詩經》、《尚書》、《儀禮》、《樂經》、《周易》、《春秋》。秦始皇"焚書坑儒",據說經秦火一炬,《樂經》從此失傳,東漢在此基礎上加上《論語》、《孝經》,共七經;唐時加上《周禮》、《禮記》、《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爾雅》,共十二經;宋時加《孟子》,後有宋刻《十三經註疏》傳世。《十三經》是儒家文化的基本著作,就傳統觀念而言,《易》、《詩》、《書》、《禮》、《春秋》謂之"經",《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屬於《春秋經》之"傳",《禮記》、《孝經》、《論語》、《孟子》均?"記",《爾雅》則是漢代經師的訓詁之作。後來的五經是指:《周易》、《尚書》、《詩經》、《禮記》、《左傳》。
由「五經」到「十三經」
五經的體裁主要可分為記敘文與法規兩類,記敘文是記載:(1)世界及人類的起源(創1-11章),(2)以色列人的記源(創12-50章),(3)以色列族興起的過程(出埃及記至申命記中的歷史部分)。法規則包括道德法規,禮儀法規及民事法規等。記敘文與法規之間,以及各卷之間,都有著奇妙的配合。
首先,我們看見是先有歷史,才有法規,法規又影響了後來的歷史。神先創造了人,先滿足人的需要,才制定伊甸法規(參創3:8-9,16);神先拯救了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轄制,才制定摩西律法。法規的制定,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界定並維繫神與人之間立約的關系。人若違背法規,就是廢掉了神與人之間的約定,使他與神的關係產生難處;人若遵行法規,就可與神保持良好的關係,並享受神在約定中所提的一切應許。但是若不制定法規,則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無法明確,人的生活沒有准則,神也沒有做工在人身上的依據。所以當神在人身上開始有了作為之後,衪就制定必需的法規,使神與人的關係更明朗,而法規又影響了人往後的歷史,遵行的即得存活,不遵行則導致審判,始祖被逐出伊甸與以色列人曠野漂流便是明證。
其次,五卷書之間也是循著一個脈絡演進的。創世記記載了神創造萬物,而人類的被造是創造工作的終結與頂峰,可說人類神計劃的重心。當人類增多,又漸漸敗壞之後,神開始了揀選的行動。出埃及記繼續記載神如何為了實現衪的計劃而搭救選民,與選民立約,並借著律法和禮儀使選民能與衪有交通。利未記是對己蒙揀選,己有交通的人寫的,告訴他們如何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使神與子民之間約定可以落實。民數記也記載了一些律法,但相當多篇幅卻是描述選民如何失敗背約,神如何審判又施憐憫。這些不再是理論,而是立約過後的人實際的經歷;一方面作了歷代的鑒戒,一方面也使他們的兒女終究能從經歷中認識神,有資格承受神所賜的產業。經歷了這些之後,我們進到申命記。申命記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的誡命和烴歷作總結,從經歷入門,為將來神國的建立指出明確的方向。從以色列人後來的歷史可以看見,申命記的原則一直關係著神子民的命運。
由此看來,五經中啟示了神永遠的計劃,就是要得著人以建立衪的國度。五經是這計劃的開端,又是整個計劃的根基。五經所呈現的原則延續到後來的世代,神也是基于五經的亮光繼續在往後的書卷中作進一步的啟示。無論其他書卷對神和衪的計劃有多麼深入的啟示,在五經中總可以看見其端倪。
漢代所稱的「六經」,但樂沒有書,所以只立易、書、詩、禮、春秋五經博士,而無樂博士。於是「五經」成為專有名詞。五經的禮,在漢代是以儀禮為經。當時禮記稱為記,周禮稱為周官,都還不是經。到唐代孔穎達作五經正義五經中的禮以禮記中的小戴記取代了儀禮。於是唐代的五經,沒有儀禮,而春秋採取了左氏傳。此後說到五經,便都以孔潁達的「五經」為準。
迨南朝劉宋時,便把經書擴張到十經。所謂「十經」據宋書百官志:就是「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官」「儀禮」「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孝經」為一經。其中周官就是周禮。如此,就是把漢書藝文志中所著錄的「傳」「記」和「周官」皆稱為「經」了。
唐代文宗開成二年,刻石經於長安,經文有:1易2書3詩4周禮5儀禮6禮記7春秋左氏傳8公羊傳9穀梁傳10論語11孝經12爾雅。有上列可知到唐代以擴為「十二經」了。
到了宋代,又將子部的孟子歸入經中,於是便成了今日通行的「十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