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受傷期間的病假錢是由保險定老闆發放?
~《僱員補償條例》第 10 條規定,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應為僱員遭遇意外時每月收入的五分四。
雖然這些工傷病假錢是由勞工保險負責,但因為保險公司未有合理單據前是不會支付的,因此僱主必須按期墊支款項。
因為我是地盤工人,而老闆人格好有問題,如果經佢手我怕收唔到?
~「按期付款應於僱員的正常發薪日期支付。若僱主無合理辯解而逾期
7 天仍未支付有關款項,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港幣十萬元。」
條例寫得好清晰,你老闆唔可以唔出工傷病假錢,而地盤工作的勞工保險一般是由大判負責的,若你老闆真的因為財政或其他原因而未能支付按期付款,通常都會由大判墊支的。
另外一問報了勞保一般多久會有通知?
~報勞保是由僱主負責,而一般情況下僱員是不會收到任何通知的。
但僱主必須於工傷意外發生後 14 天內呈報勞工處,勞工處接到個案後會以書面通知僱員,核對僱主所報之資料是否正確,並發出檔案編號方便跟進;若你於工傷意外 21 天仍未收到勞工處之信件,即表示僱主並未呈報勞工處,你必須盡快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因為一切補償必須經勞工處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