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是作者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和評論的文章,它主要分為四個部分:
1、論點﹕這是作者在文中提出的觀點或見解,也就
是文章論述的中心。
2、論據﹕這是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依據,要能有
力地支持論點
3、論證﹕是指運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
4、結論﹕這是總結部分,要簡潔有力地重申論點。
要寫好議論文,論點必須要清晰,論據必須合理和充分,論證過程也要符合邏輯。
常用的論證方法有以下幾種:
1、舉例論證﹕列舉典型事例、史例、語例和設例等
作為論據來證明論點。
2、對比論證﹕提出正反事例,加以對比,從而證明
論點。
3、比喻論證:運用比喻法證明論點。
1. 以下哪一項有關議論文的描述並不正確?
A) 議論文包括「論點」、「論據」、「論證」和「結論」四部分
B) 「論點」是作者在文中提出的觀點或立場。
C) 「論據」是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證據。
D) 「結論」是用來反駁自己論點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