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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卷福音書在結尾告訴我們,它是由「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寫的(約二十一20、24),但可惜的是,此書其他地方卻沒有告訴我們這位門徒是誰。有證據顯示,此人極可能是那位主所摯愛的門徒──使徒約翰。按照我們從其他福音書所得的資料,此人出現的場合,正是我們預期約翰會出現的場合。
這卷福音書的作者,對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和巴勒斯坦表現得有很深的認識。他很熟悉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例:約一20、21,四25,七40-42,十二34),瞭解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之間的敵意(四9),以及法利賽人對「百姓」的鄙視(七49)。他認識到宗教學派的重要(七15)。他知道守安息日的方式,亦明白到可以不顧安息日的規則,在第八天行割禮(七22、23)。對於廣泛的猶太觀念和習俗,這卷福音書都能以肯定的筆觸揮灑自如。 在描述地形時,也出現相同的情況。作者提及很多地方,他所採用的地名,似乎全都正確無誤。他提到迦拿,是我們從未在任何較早期的文獻中聽聞過的一條村落,意味著這資料幾乎肯定是來自一個真正認識該地方的人。他相當精確地指出伯大尼的位置,是離耶路撒冷約15史達第(即約2哩,十一18)。他數次提及耶路撒冷內或附近的地方,例如畢士大(五2)、西羅亞(九7)和汲淪溪(十八1)。當然,這並不排除作者是與約翰同時代的另一人,但若作者是後期的人,在遠離巴勒斯坦的地方寫作這卷書,卻不大可能。正如威斯科特在十九世紀末所主張,從我們擁有的證據顯示,約翰福音的作者是耶穌時代巴勒斯坦的一名猶太人。
對於許多研究者來說,約翰福音似乎常標誌著一名見證者的記錄。例如,耶穌在「庫房」教訓人(八20),這一點似不太重要,即使不提及它,也可輕易帶出整個事件。它好像是某人的回憶,在他寫書的時候,他的腦海便呈現了當時的情景。當婦人打破香膏瓶,屋就滿了香氣(十二3);這對敘述沒有重大影響,卻是在場人士會記起的一項細節。作者亦指出,那些餵飽了群眾的麵包,是用麥子造的(六9);耶穌的裏衣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十九23)。他告訴我們,用來迎接耶穌的樹枝,是棕樹枝(十二13);當猶大出去的時候,已是夜間(十三30)。在整卷福音書都可找到類似的例子,若認為它們只是試圖營造逼真的氣氛,似乎並不合理。它們看來是顯示作者所寫的,正是自己曾親身經歷的事件。
初期教會似乎毫無疑問地接納了約翰是本書的作者。愛任紐、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去及特土良,均視這位使徒為作者。首先以約翰福音這書名引述此書的,是安提阿的提阿非羅,時約主後180年。
那些反對約翰為作者的人,所強調的是這卷福音書與符類福音之間的差異。其論點是,倘若耶穌是馬太、馬可和路加所描述的那位基督,祂不可能像第四卷福音書的那位基督一樣。這是一個完全主觀的論據,忽略不同的人對任何偉大的人物均會有不同的觀點。多個世紀以來,教會所持的意見是:耶穌的偉大,足以為兩幅畫像提供靈感。換句話說,我們沒有理由去堅持,頭3位福音書的作者,已將有關耶穌的所有事告訴我們。若說約翰只是從另一個角度,將耶穌的生平和教訓告訴我們,並沒有矛盾的。雖然我們未能排除所有的疑點,以證實使徒約翰便是本書的作者,但我們卻能夠說,持這觀點比任何別的看法更合理。
2007-01-27 10:10:03 補充: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intro/nt_joh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