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告毆打,認唔認罪好,請大家俾d意見我,many thanks

2007-01-27 5:32 am
其實係我阿爸俾警方告毆打,件事係咁︰
0個個人突然走過來打我阿爸,打到佢眼角瘀左,腳又瘀左,我阿爸冇還手,但係大家糾纏之間0個個人俾我阿爸抓損了塊面少少,警察黎到就兩邊都告,但係我阿爸根本就係被打0個個....去到差館落口供,我阿爸D口供又唔係講得太好,佢話當時大家都好勞氣,希望俾次機會佢,下次唔會再咁衝動同人爭執,但係佢都冇.....
咁ge情況係咪應該唔認罪,唔認罪會點?同埋如果認罪,又會罰d咩?
好擔心....

回答 (7)

2007-01-27 10:41 am
✔ 最佳答案
就閣下所述,警方可以用如下兩條控罪起訴令尊:

(1)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2) 在公共場所打鬥

對於這兩條控罪,令尊被定罪的機會很高,站在法律觀點上看,不論誰是誰非,雙方確實使對方受傷,單是這樣罪名便可成立,至於誰先出手是不重要,而法庭傾向狹義地解釋自衛概念,即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使用合比例的武力去保護自己身體及財產,還手很難説成自衛。而在公共場所打鬥的罪名已很清楚,也不用多說了。

小弟愚見,是建議令尊儘快去找案件主管的警官,懇求他讓令尊以自簽守行爲(正確名稱爲具結令)方式處理此案,意思是令尊向法庭承諾在一段期間(通常是12個月)不再犯事,否則需要繳付保證金,這樣做的最大好處是不會因這案而留下案底,也不需要花費大筆金錢找律師打官司。

但是具結令是有條件的,首先令尊要同意案情,對方也同意用這樣方式處理此案,警方的案件主管也同意才行,如果令尊已經有前科,可能性便相對地減低。

如果警方案件主管不同意讓你守行爲,嘗試找律師幫忙,替你向警方或主控官爭取,很多時這類案件都用自簽守行爲方式處理,快點行動吧!

法院大樓内有當值律師事務所,不妨去找他們幫忙,第一次出庭時,當值律師可以提供免費服務,如果無力聘請私人律師,可以找他們幫忙替你跟主控官交涉,可否用守行爲方式處理。

祝好運!

2007-01-27 13:04:55 補充:
既然警方都同意守行爲了事,爲何不接受?既不留案底,出庭一次便了事,免卻麻煩。不過,令尊必須明白,警方今次行使酌情權讓令尊守行爲了事,若令尊態度不好(即俗語好寸或玩野),警方隨時可以收回成命,繼續起訴。

2007-01-27 13:07:20 補充:
又或者上庭面對裁判官時,令尊表現得口服心不服,譬如說,當法庭向令尊宣讀案情之後,會問他是否同意案情,雖然回答同意但是再説多句是對方首先動手云云,暗示責不在己的話,裁判官便會認爲令尊不是真心真意承認案情及沒有悔意,便不會讓令尊守行爲,建議主控官繼續起訴。這樣便會安排日期進行審訊,不單只令尊麻煩,也會給警方很多額外的文件工作,到時警方可能會更改或加控其他相關罪名,如我上述的公共地方打鬥等,所以我看警方勸告令尊不要玩野,應該是這個意思,當然如何取決始終是令尊個人的事。
2007-01-27 10:48 pm
唔好認。因為是敵人打你先,你話是自衛就行了!
參考: me
2007-01-27 5:55 am
一定唔可以認,因為你真係冇做過就無理由認,最多請律師,若果經濟有問題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記住唔可以認,有需要可以去搵d議員幫你地,佢地會好樂意比意見你.
希望你爸爸早日解決此事.
2007-01-27 5:53 am
你可以唔認罪,但你最好有証人。當初你亞爸跟差人返差館落口供時,又無律師陪同,你父落個份口供,一定好蝕底。在差人方面來說,他們為了方便辦案,一定告雙方毆斗罪,他們不理會你們誰對錯,很多人也是這樣被做;所以最好不要和人動手或互罵。罪成就罰錢兼留案底和守行為,如你父以前無犯事紀錄,判刑應是前述之例;如有就可能罰重些或監禁。香港法律就是這样的!!!
2007-01-27 5:49 am
梗係吾好認NA`..你FATHER根本無做過..
所以根本就吾應該認..
佢一認左..一定會有罪...
但吾認既話...可以上訴
2007-01-27 5:39 am
唔認罪 警方d神啊
參考: www.99bb.com
2007-01-27 5:37 am
千奇唔好認,認左就會留案底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20: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6000051KK0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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