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台灣居民
現居於台灣的台灣中國籍居民,必須根據其入境的目的經由二十一間特許航空公司中的任何一間辦事處遞交入境許可證申請。來港目的非為旅遊的申請,申請人可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表格ID(C)936款-中文版或ID(E)936款-英文版]連同所需的文件透過在香港的保證人遞交(郵寄或親身遞交)入境事務處。欲來港旅遊的申請人,可透過特許航空公司申請一次有效的入境許可證(須使用表格ID78D款)或多次有效的入境許可證(須使用表格ID78H款)。他們亦可選擇向特許航空公司(或其特許代理機構)設於台灣的辦事處申請網上快證,惟申請人必須並無持有任何台灣當局以外所簽發的旅行證件,但須持有用以返回台灣的有效旅行證件,而證件的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
台灣居民持有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和有效的內地入出境簽注,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不論過境香港往返內地或來港旅遊,均可以訪客身份逗留香港不超過7天。
費用
為現居於台灣的台灣中國籍居民來港而設的入境許可證收費如下:單次入境許可證收費為港幣160元,一年期多次入境許可證收費為港幣325元(每次入境可以訪客身份停留14天),三年期多次入境許可證收費為港幣650元(每次入境可以訪客身份停留14天)。網上快證的訂明費用為港幣50元,該證的有效期為兩個月,可供進入香港兩次,每次可以訪客身份停留14天。特許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機構可就處理入境許可證或網上快證申請向申請人收取服務費。而不同的航空公司及代理機構會收取不同的服務費。
額外資料
辦理進入許可所需的時間通常為4個星期(台灣方面,經認可航空公司遞交的多次有效可以訪客身份每次停留14天入境許可證申請需2個工作天)。如申請人直接將表格遞交入境事務處,本處在收到申請後會發出收件回條。如非必要,請勿向本處查詢申請的進展,因為這可能會延誤申請的處理工作。
如有查詢,請致電(852)28246111或傳真至(852)28777711,向入境事務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