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硩学?

2007-01-25 3:34 am
我完全不慬硩学是甚麼...

什麽是硩学?
有甚麼定義?
有甚麼用?

誰能幫我解釋吓,令到我明白
不要copy,要用自己的文字表達!

回答 (3)

2007-01-25 3:39 am
✔ 最佳答案
解說一
什 麼 是 哲 學?
    「 哲 學 」 一 詞 的 英 文 為 philosophy, 它 源 於 古 希 臘 文 , 語 根 為 philo( 愛 ) 及 sophia( 智 慧 ) , 原 義 為 「 愛 智 慧 」 ( love of wisdom) 。 「 智 慧 」 一 詞 的 意 義 十 分 廣 泛 , 現 代 的 說 話 來 說 , 它 泛 指 一 切 人 類 理 性 的 思 考 和 反 省 活 動 。

    哲 學 的 原 義 如 此 。 然 而 , 哲 學 作 為 一 門 學 科 , 它 經 過 了 長 時 期 的 發 展 , 現 在 的 內 容 與 古 希 臘 時 期 已 有 了 很 大 的 變 化 , 所 以 , 要 了 解 它 , 我 們 不 能 單 依 於 原 義 , 還 需 要 看 它 的 現 代 的 意 義 。 在 現 代 , 哲 學 家 雖 然 對 哲 學 的 看 法 有 很 大 的 分 歧 , 但 簡 單 來 說 , 以 下 的 定 義 會 是 較 多 學 者 所 能 接 受 的 :

    「 哲 學 是 研 究 事 物 的 終 極 真 相 的 一 門 學 科 。 」

    這 裏 , 「 終 極 真 相 」 指 : 事 物 的 最 真 實 的 面 相 , 通 過 人 類 理 性 的 徹 底 反 省 而 獲 得 。 這 個 概 念 很 難 把 握 , 如 果 我 們 將 它 和 「 經 驗 真 相 」 一 詞 加 以 比 較 較 易 令 人 明 白 。 簡 單 來 說 , 科 學 ( 包 括 自 然 科 學 與 社 會 科 學 ) 是 研 究 經 驗 真 相 的 學 科 。 所 謂 「 經 驗 真 相 」 , 指 事 物 在 經 驗 世 界 中 呈 現 出 的 面 相 。 科 學 家 通 過 經 驗 的 觀 察 和 實 驗 來 了 解 事 物 的 真 相 , 這 與 哲 學 家 的 方 法 很 不 同 , 後 者 雖 不 必 忽 視 經 驗 事 實 , 然 而 , 卻 不 囿 於 此 , 還 進 一 步 用 理 性 來 進 行 徹 底 的 反 省 。

    以 生 物 的 起 源 問 題 為 例 。 科 學 家 達 爾 文 通 過 一 系 列 的 觀 察 和 實 驗 , 斷 言 一 切 生 物 皆 起 源 於 一 種 基 本 的 蛋 白 質 。 然 而 , 從 哲 學 的 角 度 來 看 , 這 個 答 案 不 能 令 人 滿 意 。 因 為 , 我 們 的 理 性 大 抵 能 直 覺 到 因 果 原 則 : 凡 事 物 的 出 現 都 有 原 因 , 所 以 , 那 種 基 本 的 蛋 白 質 不 可 能 是 生 物 的 最 後 的 起 源 , 因 為 它 亦 需 要 有 其 產 生 的 原 因 。 因 此 , 對 於 這 問 題 , 無 論 哲 學 家 給 出 什 麼 答 案 ─ ─ 原 子 、 上 帝 、 單 子 等 , 都 是 不 限 於 經 驗 , 而 是 希 望 憑 理 性 的 徹 底 反 省 而 作 出 較 完 滿 的 解 答 。

    世 界 上 的 事 物 , 無 論 是 經 驗 的 、 理 性 的 、 現 實 的 、 可 設 想 的 , 包 羅 萬 有 , 因 此 , 要 研 究 所 有 事 物 的 終 極 真 相 是 不 可 能 的 。 因 此 , 自 傳 統 至 今 , 哲 學 家 所 研 究 的 , 往 往 集 中 於 好 幾 類 的 事 物 , 漸 漸 , 這 些 研 究 累 積 下 來 , 日 後 便 成 為 哲 學 的 一 些 重 要 部 門 。

    簡 單 來 說 , 哲 學 的 主 要 部 門 有 以 下 三 個 :

一 . 形 上 學 ─ ─ 研 究 宇 宙 的 終 極 真 相 的 學 科 。 當 中 再 可 區 分 為 本 體 論 及 宇 宙 論 , 前 者 研 究 宇 宙 的 最 高 存 有 , 後 者 研 究 宇 宙 的 起 源 和 生 成 變 化 。

二 . 倫 理 學 ─ ─ 研 究 道 德 的 終 極 真 相 的 學 科 。 它 進 一 步 可 分 為 : 規 範 倫 理 學 ─ ─ 研 究 道 德 規 範 的 最 高 標 準 ; 後 設 倫 理 學 ─ ─ 研 究 道 德 語 辭 、 語 句 及 論 證 的 意 義 ; 應 用 倫 理 學 ─ ─ 研 究 道 德 的 具 體 實 踐 問 題 。

三 . 知 識 論 ─ ─ 研 究 知 識 的 終 極 真 相 的 學 科 , 包 括 知 識 的 性 質 、 起 源 、 範 圍 和 確 定 性 等 。

解說二
哲學是甚麼?本身就是一個哲學問題,一個哲學家們不斷爭論的問題。就以本世紀初的兩個哲學流派為例,一個是源於英美的分析哲學, 另一個是植根於歐陸的現象學派,現象學派的始祖胡塞爾認為哲學是 一門嚴格的學科,它要為一切知識提供一個鞏固的基礎。至於分析哲 學的開創者維根斯坦則認為一切哲學問題都是由於我們誤用語言的結 果,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問題,所以,哲學的任務就是釐清哲學的用語 ,清除這些哲學問題。

當然,今日已沒有人再堅持這兩個學派對哲學的極端看法,不過,這兩個學派卻給我們指出兩種從事哲學的方向,一種是建構性的,即尋找所謂普遍性的原理,現象學即屬此類;另一種是批判性的,批判已有的哲學言論,分析哲學是當中的表表者。

或者我們可換另一個角度來看哲學──哲學的發展就在於不斷有人解答所謂哲學問題,又不斷有人批判這些答案,換言之,哲學是一種思辯活動,我們通過爭論去解決哲學的問題。可是,事實上很多哲學問題都沒有確定的答案,二千多年前希臘人所爭論的哲學問題到今天還是爭論著,例如:「人有沒有自由意志?」這個就是老掉牙的哲學問題。


或許哲學的價值是在於提出有意義的問題,而不完全在於提供確定的答案。[1]我們在爭論的時候,往往需要將牽涉對爭論內的概念加以釐清,釐清的過程令得我們對使用的概念有一更深入的了解,而這些概念多是基本並且重要的概念,例如「存在」、「美」、「知識」、「自由」等,我們是透過這些基本概念去了解這個世界和我們自己。

換言之,釐清這些基本概念可加深我們對自己及這個世界的了解,那麼,哲學的其中一個重要價值就在於增進了解。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或許可以這樣了解哲學:哲學的工作就是不斷回答所謂哲學問題,但無論問題有沒有確定的答案,爭論的過程已能夠加深我們對自己及世界的了解。可是,甚麼是哲學問題呢?非哲學的問題跟哲學問題有甚麼分別呢?還有,何謂「增進對自己及世界的了解」呢?心理學、社會學及歷史等學科也可說是增進我們對自己及世界的了解,那麼,跟哲學所提供的又有甚麼不同呢?

正如前面所講,哲學家是通過爭論去解答哲學問題。試比較科學家、數學家與哲學家的工作就會更加清楚,科學家主要依靠實驗觀察或經驗證據去解決科學的問題,數學家則通過「證明」去回答數學的問題;可是,哲學家呢?既不像科學家需要做實驗,又沒有數學家那套嚴謹的「證明」,他們依靠的是理性的討論,哲學問題的解答就是訴諸理據的強弱。

至於哲學所提供的「了解」跟其他學科所提供的又有甚麼不同呢?我認為哲學式的「了解」比其他學科所提供的「了解」更加基本。試以藝術史這門學科為例:藝術史家去描述及解釋藝術史的時候,往往有一些基本的假定及必須運用某些基本的概念,例如「美」、「表現」、「創新」、「審美經驗」等,而藝術哲學家的其中一種主要的工作就是反省及釐清這些藝術史家視之為當然的概念和假定,在這個意義之下,我們可以說藝術哲學所提供的「了解」比藝術史所提供的「了解」更加基本。

哲學可以分為不同的部門,而每個部門都有本身的哲學問題需要處理,我們可以將哲學分為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邏輯、政治哲學、藝術哲學、宗教哲學、歷史哲學、科學哲學、語言哲學及文化哲學等不同的部門。通常我們會將邏輯定為哲學的基礎部門,因為任何哲學主張都不能夠違反邏輯律,例如:自相矛盾。至於形上學、知識論和倫理學這三個部門可看成是哲學的核心部份,其他的如藝術哲學、科學哲學等則可視為哲學的邊緣部份。所謂核心和邊緣的區分是這樣的:比如藝術哲學,由於它跟其他學科的關係比較密切,如藝術史和藝術批評,又或者我們可以將藝術哲學看成是藝術史、藝術批評和哲學的交界亦未嘗不可,所以藝術哲學被視為邊緣部份,而那些核心部份則比較有其獨立領域,跟其他學科的關係並不大直接。

以後我們會從哲學的不同部門入手,探討各部門所要處理的哲學問題。例如在形上學方面,我們有「甚麼是真實的存有?」、「判斷事物存在的標準是甚麼?」等問題。至於知識論方面,有「甚麼是知識?」、「人類的認知機能是怎樣?」等問題。至於倫理學方面,則有「道德的基礎是甚麼?」、「安樂死是否不道德?」等問題。
2007-01-26 6:27 am
什麽是硩学?
當你去了解哲學時, 它會離你很遠, 當你不理會它時, 它就在你眼前.

有甚麼定義?
當你去分的時候, 它就有很多意思, 當你不定義的時候, 它就無.

有甚麼用?
可以用在很多方面, 也可以是一無事處.

例子:
一天有個男人殺死了一位女子, 那男人後來給官府抓住, 只可惜官府沒法証明男子手中的血是人血定是猪血, 最後放走了那男子.

請問那男子有沒有殺人?
2007-01-25 11:00 am
哲學的理解,是個人的參透與領悟。

長篇大論去讓你瞭解....你一定會覺得很悶!

簡單一些.....天下萬事萬物,都有其互存互在的規律,就如有白天便有黑夜..

也就是說白天是活動工作,黑夜是休息娛樂。兩者癲倒而為,亦有其支持之理。

你的選擇是甚麼也沒有關係,重要的是...是否適合你的個人意願。

人生要找適合自己的路....自然...無勉強之理....便覺得舒服!

2007-01-25 03:03:34 補充:
你能夠接受這簡單的做人道理嗎?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54: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4000051KK0301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