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勞工法例,加人工後僱主是否需要更新僱員合約或書面通知?

2007-01-25 2:29 am
如題.....

如僱主沒有?是否有問題?

回答 (3)

2007-01-26 1:12 am
✔ 最佳答案
如僱傭合約的條款有任何更改 (包括工作時間、職位、福利等),僱主應提供書面通知。明顯地,薪酬乃僱傭合約內訂明的其中一項條款,所以僱主應提供書面通知,簡單如一封加人工信,甚至僱傭合約修訂附件。

這樣做是保障勞資雙方的,因為一旦僱員離職,所以補償均以最後月薪 / 平均月薪計算,包括 代通知金、有薪年假等 。倘若不幸發生勞資糾紛,白字黑紙的文件乃最佳的憑證。

雖然勞工法例接受口頭承諾,但書面文件始終更為可靠呢!
2007-01-26 1:34 am
一般公司為了保障雙方利益都會出信通知員工該年的薪金加幅至多小錢 ...

但假若沒有此信亦不用擔心,因為你每月出糧時會有銀行記錄或公司糧單,如不幸遇到勞資問題時,亦可拿來做證明文件。

出多o左錢比你佢無權拿得番的,而假如佢每個月都出多了$500比你持續一段時間,咁樣就有可能當係一個默認你係有o黎個人工。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1-25 3:16 am
應該沒有問題!
除非原來的合約是有訂立固定工資,寫明工資改變要重新訂立合約而已!
一般正常僱傭合約都只有訂明工作時間,假期,福利及滿三個月是正式員工離職要預一月通知等基本資料,好像沒有加工資後要更新合約的!
參考: 我的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47: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4000051KK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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