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 產 分 配

2007-01-24 10:38 pm
有一對夫婦已離婚,有一個女兒。假設女兒的父母一方不幸離世,根據香港法律是分給配偶。以上情況會點分配?

回答 (5)

2007-01-24 11:37 pm
✔ 最佳答案
首先, 所有野都睇有無遺囑.

如果有, 而遺囑上沒有給女兒, 但女兒又未夠 18 歲, 咁可以取生活費用 only

如果無.
去世者又沒有再婚.
去世者的所有子女會平分去世者的遺產.

而女兒的母親(前妻), 就要看佢有沒有受去世者的供養.
for example, 係咪比開謄養費佢的.

如果係受去世者供者, 咁都可以 claim 返生活費.
否則, $1 都無.

2007-01-24 15:43:59 補充:
注意.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亦可以分得遺產, 地位與婚生子女一樣.仲有, 女兒的母親(必須未再婚, 才可以申請經濟給養.而且去世者才死前 3 年內必須曾居於香港.
參考: 個人財務策劃師
2007-01-25 5:58 am
I would like to remedy a mistake.
The ex-wife will not get anything from the testator if she was not financially supported after the divorcement. The will shall be revoked automatically.
2007-01-24 10:59 pm
首先有遺囑就跟住做,無就如常規做。
無論父母婚姻狀如何,還是女兒的父母,這事實是改不了。
假設是父親去世,還未再婚,沒有其他合法的婚生子女,
那麼,女兒得全份分遺產。
假設是父親去世,已再婚,
那麼,他的遺孀、合法婚生子女與女兒也有份分遺產,但比率就不太清楚。
參考: 經驗
2007-01-24 10:51 pm
有3分之一會分給女兒 , 奇他都是父母
可能的
參考: 我
2007-01-24 10:44 pm
如沒立遺囑, 會將全數遺產分與配偶, 就是這樣....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8: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4000051KK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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