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 所有野都睇有無遺囑.
如果有, 而遺囑上沒有給女兒, 但女兒又未夠 18 歲, 咁可以取生活費用 only
如果無.
去世者又沒有再婚.
去世者的所有子女會平分去世者的遺產.
而女兒的母親(前妻), 就要看佢有沒有受去世者的供養.
for example, 係咪比開謄養費佢的.
如果係受去世者供者, 咁都可以 claim 返生活費.
否則, $1 都無.
2007-01-24 15:43:59 補充:
注意.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亦可以分得遺產, 地位與婚生子女一樣.仲有, 女兒的母親(必須未再婚, 才可以申請經濟給養.而且去世者才死前 3 年內必須曾居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