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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展交易簡介
投資者買賣證券時,可選擇支付全數金額,或向經紀行借入部分款項。投資者如選擇借入款項,便須在經紀行開設「保證金」(俗稱「孖展」)戶口。投資者就買入證券的總額,所存入的部分款項便稱為「保證金」。經紀行向投資者提供貸款,投資者以購入的證券或存放在孖展戶口的其他證券作為抵押品。投資者出售證券後,須根據孖展信貸的條款償還借款。整項交易的利潤,是購入證券的成本減去出售證券所得,再減去交易費用及孖展貸款利息後所得的數額。
為何進行孖展交易?
一般來說,投資者透過孖展交易以提高購買能力,以及藉著槓桿效應擴大投資額。儘管孖展交易有可能提供更高的回報,但潛在的損失亦會同時倍大。
假設一名投資者以100元買入某隻股份,股價後來升至150元。假如該投資者全數支付購入的股份,投資回報率是50%。但假如按50%的孖展成數(又稱「保證金」比率)購入該股份,即支付50元現金及向經紀行借入50元,最後他的投資回報率便是投入的資金的100%。
然而,股價下跌時,進行孖展買賣便會招致巨大損失。假設以100元購入的股份跌至50元,如該投資者全數支付所購股份,他的投資便會損失50%。但假如他以50%孖展成數買賣,便虧蝕100%或損失所有本金!請不要忘記,槓桿作用既能令投資者賺取厚利,也能令他們損失慘重!
追繳保證金
投資者進行孖展買賣時,除可能招致更大損失外,可能還要承受經紀行追繳保證金的風險。假如孖展戶口內的證券的價值跌至低於預設的孖展成數,經紀行可能要求投資者提供額外的抵押品(俗稱「補倉」)。
投資者應注意,經紀行不一定有責任向客戶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或通知他們的戶口內的證券的價值已跌至低於指定的孖展成數。經紀行可以隨時出售客戶的證券,毋須事先諮詢他們的意見。若干孖展客戶協議規定,即使經紀行表示會給客戶時間提供抵押品,但該公司仍有權毋需待客戶繳足保證金便出售他們的證券。這種「強迫性斬倉」在出售證券的價格及時間方面都很可能會對客戶不利。此外,假如客戶的抵押品有超過一隻股份,經紀行可能會出售流通量最高的股份,並非客戶打算出售的那隻股份。因此,進行買賣前,投資者必須查詢清楚有關的追繳保證金程序。
投資者必須知道如遇到斬倉,損失可能會超過所存放的孖展金額。假如斬倉後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償還孖展貸款時,投資者除損失所有的孖展存款外,還要承擔該戶口的虧損。
孖展客戶協議
進行孖展買賣前,投資者必須與經紀行訂立明確的書面協議。在簽署有關的協議書前,必須仔細閱讀內容,確保明白有關孖展戶口的條款,例如:
開設孖展戶口的收費或按金(如有);
孖展貸款的計息方法;
孖展貸款的清還方法;
經紀行處置證券抵押品的權限;
孖展成數,以及有關成數是否適用於個別或所有類別的證券;
追繳保證金的程序,例如何時追繳保證金,通知客戶的形式,及繳足保證金的時限;
在出售證券以填補保證金不足之數前,經紀行發出通知的形式 (如有);
就客戶交易及貸款利息發出通知的形式;
當客戶離開本地,經紀行就"斬倉"、追繳保證金,或發出交易通知,會怎樣與客戶聯絡。
孖展 即 margin (中文譯音也)
(一般而言) :
銀行/證券公司 會借 90% 的投資總額給你
例:
假設你想要50萬抽新股, 你必須要有5萬資金在你的股票戶口,
利率假設為5% (每間機構都不同), 利息 = $450,000 x 5% / 365日 x 7日 = $431.50
手續費$50 (每間也不同, $0-$100不等)
雜費$120 (佣金, 厘印)
total : $50,000+431.5+50+120 = $50601.5 (你要準備的資金)
*借孖展一般會早一日截止申請, 在截止前入足夠的錢到你的股票戶口,
其餘的事項, 經紀會幫/教你辦妥.
**較熱滿的股票會令好多證券行爆孖展額, 所以如果決定要借, 要早點準備!
***借孖展成本高了, 但抽中率 或/和 獲發股數 也高/多了 (不是必然的, 視乎市場反應, 回撥基制, 分配方法)
****有機會得個吉, 蝕利息 和 手續費.
*****除要有足夠的資金外, 還要計清 預算上市後 股價的升幅 能否 cover 多付的 孖展利息.
1. 甚麼是「孖展」戶口?
如果客戶選擇向經紀行借入資金,以支付購買股票所需的部分金額,客戶便要開立「保證金」 (又稱「孖展」) 戶口。客戶必須預先在戶口存入一筆按金或股票作為抵押品。而孖展戶口內的股票將為貸款作抵押。
以孖展買賣會產生槓桿效應,好處是增加客戶的購買力。然而,槓桿效應是雙向的,既能使投資利潤倍增,亦會令損失擴大。所以,開立孖展戶口的客戶需要承受較高的投資風險。
2. 如何授權經紀行將股票轉按?
在開立孖展戶口時,經紀行通常會要求客戶簽署授權書,以書面形式授權經紀行可將孖展戶口內的股票轉按。有關授權將容許經紀行將孖展客戶的股票「匯集」,再轉按予銀行以獲取貸款。
根據現行法例,上述授權有效期只能維持 12 個月。經紀行通常會在授權即將屆滿前向客戶發出通知。如果客戶未有及時提出反對,有關授權便會自動續期 12 個月。
3. 何謂「匯集風險」?
孖展客戶需承受經紀行將他們的股票抵押品匯集繼而轉按予銀行所帶來的風險─經紀行有可能因為資金不足而不能從銀行贖回已抵押的股票,這一般稱為「匯集風險」。
如經紀行資金周轉不靈,加上大量的孖展客戶同一時間向經紀行索回已轉按予銀行的股票抵押品,便會產生匯集風險。
假如經紀行無力償債,銀行或會出售已轉按的股票抵押品,以清償經紀行的債務。遇上這種情況,孖展客戶可能會無法取回在孖展戶口內的全數股票。
4. 我從未借錢買入股票,是否就不會受匯集風險影響?
錯。一旦你已授權經紀行將你的股票轉按,即使你已全數付清購買股票的款項,甚至從未使用過孖展信貸服務,經紀行也有可能將你在孖展戶口內的全數股票匯集。所有授權經紀行將股票作抵押品匯集及轉按的孖展客戶,無論有否使用過孖展信貸服務,同樣需承受未能取回自己股票的風險。
因此,故事中屢柔堅稱由於自己沒有向經紀行借錢, 所以孖展戶口內的股票不會被經紀行轉按的想法並不正確。
5. 我能否取回用作維持孖展貸款以外的股票?
視乎有關授權書的條款,在匯集安排下,無論你在孖展戶口內的股票市值是否高於維持孖展貸款所需的水平,經紀行都可能會將你在孖展戶口?的股票全數轉按。一旦經紀行出現現金周轉或財政問題,你便有可能不能取回所有股票。
如果你不打算向經紀行借錢買入股票,切勿開立孖展戶口或簽署任何匯集及轉按的授權書。假如真的需要開立孖展戶口,緊記瞭解清楚匯集及轉按股票所附帶的風險。假如你不再使用孖展戶口進行買賣,可考慮避免在孖展戶口內存放多於維持孖展要求所需的股票,或轉用現金戶口妥善保管你持有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