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證明文件

2007-01-24 6:02 am
我4月夠18歲
我媽叫我改名,
改1個字,雯-->文
唔知換身份證時要點呢?
同埋出世紙,回鄉證,銀行acc又要點搞??
thx

回答 (2)

2007-01-24 6:07 am
✔ 最佳答案
要找律師先, 
再去入境處改身份証, 
再去其他有名的公司改晒佢
2007-01-24 6:06 am
在智能身份證中心換領智能身份證的程序

年齡不足18歲的兒童

申請

年齡不足18歲的兒童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新身份證手續。
當陪同辦理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及有關兒童到達智能身份證中心時,請先到接待處:

領取一個籌號。如已為該兒童預約辦理時間,應將該兒童的身份證號碼及已預約時段告知接待處職員,
領取一份列印有該兒童個人資料的申請表格。在等候期間,他/她應小心核對表格上印有的資料,並填妥包括聲明欄在內的餘下部份。
當持有的籌號顯現在等離子顯示屏時,請陪同該兒童前往指定的登記室,並把該兒童的申請表格、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文件(如有需要)交給登記員。該登記員會:

與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核對申請表格上的資料;
使用數碼相機為該兒童拍攝照片 (適用於身高超過90厘米的兒童) / 掃描兒童的照片 (適用於身高不超過90厘米的兒童), 以供存檔;
使用指紋掃描器印取該兒童的左右手拇指指紋,以供存檔 (不適用於年齡不足11歲的兒童);及
掃描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以供存檔。
然後,登記員會把該兒童的現有身份證及證明文件交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他/她及該名兒童會到指定的會面室,由入境事務主任覆核申請。該主任會:

與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覆核申請表格上的資料;
再次掃描該兒童的拇指指紋,以確定檔案內的記錄正確無誤(不適用於年齡不足11歲的兒童);
確認該兒童在香港的居留身份;及
簽發一張「領證通知書」予陪同辦理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通知書上印有領證的中心和領證時限。
注意: 在領取新證時,必須交還兒童的舊身份證註銷。


授權他人領證

如果為兒童申領身份證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未能在領證時限內親自領取該兒童的新身份證,他/她可以:

在辦理申請手續時通知登記員或入境事務主任,表明他/她欲授權他人代為領取該兒童的身份證,並填妥授權表格(ID678);或
以書面形式授權他人代領身份證。
該名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年滿18歲,並在領取該兒童的新身份證時出示以下文件:

他/她的身份證;
為兒童申領身份證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授權書,並提供可以證明他們簽名式樣的證明文件(例如:旅行證件或授權表格(ID678));
「領證通知書」;及
該兒童的舊身份證。
領證

為兒童申領身份證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在「領證通知書」上指定的期限,於辦公時間內親身到指定的領證中心代兒童領取新身份證。抵達領證櫃位時,他/她須將「領證通知書」放入指定的收集箱內。當職員透過揚聲器呼喚其名字時,他/她應:

到指定的櫃檯,將該兒童的舊身份證交回櫃檯職員;
出示他/她自己的身份證/旅行證件;
核對電腦熒光屏上所顯示的個人資料,以確保儲存在「晶片」內有關該兒童的資料正確無誤 (不適用於11歲或以下的兒童)。如11至17歲的兒童一同前往領證,他/她需遵照職員指示,掃描左及右手拇指指紋,以確定智能身份證內的晶片操作正常,及儲存在晶片內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該名兒童未能前往領證,請參閱「確認程序」);
在確認記錄無誤後,獲發該兒童新的智能身份證;及
交回該兒童的舊身份證註銷。
確認程序

11至17歲的兒童如在領取新身份證時沒有進行確認手續,須親身前往入境事務處的自助服務站,使用智能身份證閱讀機以確定新證內的晶片操作正常,及儲存在晶片內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
這項確認程序必須由該兒童親身按照熒光幕的指示進行。智能身份證閱讀機設於各智能身份證中心、人事登記辦事處、出入境管制站及入境事務處總部內。
獲簽發智能身份證的11歲以下兒童無須進行上述確認程序。

參考資料:
http://www.smartid.gov.hk/tc/replace/application_c.html

1990、1991或1992年出生人士
申請人必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換證手續。
如果他/她所持的是: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載有"*";符號的香港身份證、或
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簽發而又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的香港身份證
在辦理申請手續時,只需出示現有的身份證。
如果申請人的身份證不屬於上列類別,必須出示現有的身份證及可證明其香港居留身份的有效旅行證件。
陪同申請人辦理申請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份證或旅行證件)。
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換證,該監護人須出示可證明其監護人身份的文件。



1997、1998、1999、2000、2001、2002或2003年出生人士

申請人必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換證手續,並請攜同下列文件:
申請人現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近期簽發的護照/旅行證件或載有經核證相片的近期學校文件(例如:學生手冊或學校記錄卡);及
近照一張(50 x 40毫米的正面照片) ,如該名申請人身高不超過90厘米。
陪同申請人辦理申請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份證或旅行證件)。
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換證,該監護人須出示可證明其監護人身份的文件。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11: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3000051KK0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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