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討嗎

2007-01-24 1:17 am
我想知道有個人借左我錢 後來知道他已破產 追了很久 他先話下個月分期還
我要他簽欠單 如果他不還錢 我就去告他
請問 點樣簡單地 寫一張欠單呢
點寫 上款 下款
下款 是否寫欠款人 咁我是否寫借款人呢
請幫幫可憐的小女子 被他騙了四萬元 好慘痛

請幫忙 thx

回答 (2)

2007-01-24 8:53 pm
✔ 最佳答案
我只能說如果你那位欠你錢的人兄將佢當初借你的錢申報左上去佢攪破產的呈請書,咁法律上你係無權再追討佢架啦,四年後解除破產都唔得。如果你係破產期間作出騷擾行為或者搵人追數佢都有權報警備案。至於佢破產其間如果還錢俾你其實都權成 unfair preference, 因為佢有錢都唔還俾破產署,對佢解除破產都有影響。

唉,所以你要 find out 佢有無將你條數報左上去先。

法律上你要追都幾微啦,但係人情上就唔知佢會唔會還啦,畢竟佢依家破左產。

如果你話係俾佢呃錢就最多可以 try 去下差館備案,不過d差人又可能唔會take 咩野 action。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1-24 1:35 am
其實簽欠單時最好有見證人.還要見證人簽署的.
不過最好係律師做見證人.


收錄日期: 2021-04-12 15:57: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23000051KK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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