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五星紅旗

2007-01-23 5:01 am
我想問下關於最早的五星紅旗的誕生

回答 (4)

2007-01-23 5:10 am
✔ 最佳答案
五星紅旗的歷史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新華日報》等國內各大報刊刊登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徵集國旗圖案的啟事。一個月後,籌備委員會共徵集到來自全國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區寄來的應徵圖案 3012 幅。

後於9月開議時,審核通過的共有38幅,最後敲定8幅(?)國旗樣式作為備選國旗。當時最受歡迎的是草案一的設計。該設計以紅底配上黃星,以及一條代表黃河的黃條而成。紅底與黃星為徵求新國旗設計稿的必備基本要素,黃星代表共產黨或中國人民。

但部分人士認為,中國並非只有黃河一條大河而已,於是衍生出另外兩個草案,草案二是二黃條代表黃河,長江,草案三則是三黃條代表黃河,長江,珠江。但張治中向毛澤東表示,黃條分割紅地,如同國家被分裂,應另選作品。接下來選中了五星紅旗。


草案一 (黃河)


草案二 (黃河,長江)


草案三 (黃河,長江,珠江)

五星紅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聯松所設計,原本的圖樣如草案四,構想主要是表現出中國四個主要社會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團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另一方面,也隱喻以漢族為中心,其他滿、蒙、回、藏等四族共同統一在中國內的含意。但由於五顆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隱含階級地位之分,於是改為環繞大星的設計,並在大星中加入了鐮刀鐵鎚的標誌,見草案五。


草案四 (曾聯松的原本設計)


草案五 (紅星內含鐮刀鐵鎚)

後來將鐮刀鐵鎚標誌刪除,因為一來認為五星紅旗中大可不必出現鐮刀、斧頭,一顆大星就代表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來考慮既已用四顆小星表示工、農、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與農民的象徵物,似乎又變得不平等了。國旗就此定案。

在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五星紅旗獲得毛澤東主席,周恩來總理和會議代表一致通過,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的國旗。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紅旗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標志著五星紅旗成為新的中國國旗。

五星紅旗的意義

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為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士、農、工、商,「四民」,但依共產意識形態,順序被改為工、農、士、商,再以現代辭彙稱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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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5:35 am
共和國國旗誕生記
五十五年前的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毛澤東主席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五星紅旗,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五星紅旗的誕生,歷時三個多月,經歷了向全國公開徵集圖案、從近三千件來稿中初選複選終選、交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討論審批的過程。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議在北平舉行,中國共產黨、各黨派、團體及海外華僑等二十三個單位的代表濟濟一堂,為召開新政協建立新中國作準備。十九日的會議上,通過了《新政協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確定籌備會常務委員下面設六個小組各司其事。其中第六小組的職責是:擬定國旗、國歌、國徽方案,交隨後召開的政協全體會議審核。

第六小組共有十六名成員,組長馬敘倫,副組長葉劍英、茅盾。經討論決定,對國旗、國歌、國徽圖案的設計,採取公開徵集的形式。

七月四日下午,第六小組就國旗圖案設計出台了兩項舉措,一是以新政協籌備委員會的名義,公開發布啟事,徵集意見和圖案;二是設置國旗圖案評選委員會,由葉劍英、廖承志、李立三、鄭振鐸、張奚若、蔡暢、田漢、翦伯贊等八人組成,葉劍英為召集人。

七月十五日,經籌備會常務副主席周恩來審閱修改、由籌備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徵集啟事,分別在《人民日報》、《北平解放報》、《光明日報》刊出,各解放區、香港及海外華人區的報紙紛紛轉載。

啟事中就國旗圖案的設計,開列了四項參選要求:

甲: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

乙: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

丙:形式為長方形,長闊三與二之比,以莊嚴簡潔為主。

丁:色彩以紅色為主,可用其他配色。

自啟事發布後,得到各界同胞熱誠響應,應徵國旗圖案如雪片般飛來北平,一個月內收到二千九百九十二幅,包括國旗一千九百二十面。應徵者來自海內外各式人等,值得一提的還有來自國統區的,他們冒著殺身之禍,繪製後輾轉寄往北平。

八月五日,第六小組議定,聘請專家擔任國旗圖案評選顧問,他們是:畫家徐悲鴻、建築家梁思成、作家艾青。隨之將應徵圖案陳列北京飯店會客廳,評選委員會成員與顧問們夜以繼日,逐幅品評。

經多次討論,他們把應徵圖案歸納成四個大類:

鐮錘交加並加五角星者。

嘉禾齒輪併五角星者,或不加五角星者。

以兩色或三色之橫條或豎條組成旗之本身,而於左上角或中央置鐮錘或五角星或嘉禾齒輪者。

旗面三分之二為紅色,三分之一為白、藍、黃各色,而加以紅色或黃色之五角星者。

鑒於第一、二、三類均有模仿外國之感,又不甚簡潔,擬不予採用。於是從第四類中遴選出三十八幅,編成《國旗圖案參考資料》,準備遞交政協全體會議及專門委員會,作為終選的參考。

周恩來特地指示,選編的三十八幅國旗圖案參考資料,只註明編號,而不註明作者姓名、籍貫、職業,以防以名取稿,以利公平競爭。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隆重開幕,會上議定,成立國旗、國歌、國徽、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成員五十五名、馬敘倫為召集人,彭光涵為秘書。

二十三日,大會分組討論的內容之一,是為國旗圖案,代表們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審查委員會綜合各組討論結果,相當部分的人傾向於兩種圖案。

一是編號為三十二號的五星紅旗,紅旗左上方為一顆黃色大五角星,右邊拱衛著四顆小五角星,大五角星中鐮錘交叉。作者的文字說明是:大五角星代表中國共產黨,拱衛的四顆小星,分別代表了工、農、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但也有代表對小星代表四個階級有異議,說階級關係是不斷變化的,當由新民主主義進入社會主義時,國旗圖案豈非又要重新設計?田漢則建議,大五角星中的鐮刀錘子可以去了,這樣既不妨礙整體效果,反而更顯莊嚴簡潔。

傾向的第二種圖案是第二、三、四號,即旗的左上方一顆五角星,中間加一條橫槓代表黃河,或加兩條槓代表長江、黃河,或以豎槓表示河流。對此類圖案也有不同看法,認為加槓有分裂之嫌,不能體現國家統一,如張治中直接向毛澤東表反對說:「槓子向來不能代表河流,把國旗分開,還不是國家分裂?又黃色的槓子像是金箍棒,國旗當中擺金箍棒幹什麼?」

田漢、張治中等代表,都向毛澤東建議採用五星紅旗圖,得到了毛澤東的贊同,但說還得約大家來研究研究。

九月二十五日晚上,毛澤東在豐澤園召集部分代表會議,協調對於國旗、國歌等意見,討論到國旗時,張治中、賀綠汀等提出選用第三十二號五星紅旗圖,但也有人仍主張用槓子代表黃河、長江圖,說這體現了中國的地理特徵。

會場上出現了分歧,這時眾人把目光轉向了毛澤東,他們希望聽聽毛澤東舉足輕重的意見。

毛澤東於是發言說:「過去我們腦子裡,老想在旗上標出中國特徵,譬如畫一條槓代表黃河。其實不少國家的國旗,也不一定有什麼該國的特徵,蘇聯的鐮刀斧頭也不一定代表蘇聯的特徵,別的國家可以有同樣的鐮刀斧頭,美英等國的國旗也沒有什麼該國的特徵。」他拿出放大了的五星紅旗圖,繼續說下去:「不少代表都說這個圖案好,我也贊成,中國革命的勝利,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工農聯盟為基礎,團結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共同鬥爭取得的,這是中國革命的歷史事實,這個圖案反映了中國革命的實際。」
2007-01-23 5:29 am

五星紅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f/fa/Flag_of_the_People%27s_Republic_of_China.svg/300px-Flag_of_the_People%27s_Republic_of_China.svg.png



圖片參考:http://zh.wikipedia.org/skins-1.5/common/images/magnify-clip.png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亦稱爲「五星紅旗」

由來
五星紅旗原來被稱為紅地五星旗,是在1949年7月由曾聯松設計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亦簡稱「新政協」)從3000餘件作品中選出,並在1949年9月27日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最終定稿。當時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中,第四點規定:「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紅地五星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第一面五星紅旗於1949年10月1日由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首次升起。

規格
國旗的形狀、顏色兩面相同,旗上五星兩面相對。僅以旗桿在左面為說明標準。旗面為紅色,長方形,其寬高比3:2,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5顆。1顆大星居左,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3/10;4顆小星,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1/10,環拱於大星之右。


將旗面對分為4等分長方形,左上方長方形上下10等分,左右15等分。
大星的中心點,在該長方形上5下5、左5右10之處。其畫法為:以此點為圓心,以3等分為半徑作圓。在圓周上定出5個等距點,其1點須位於圓之正上方。然後將此5點中各相隔的兩點相聯,使各成一直線。此5直線所構成外輪廓線,即為所需大五角星。五角星1個角尖正向上方。
4顆小星的中心點,第1點在該長方形上2下8、左10右5,第2點在上4下6、左12右3,第3點在上7下3、左12右3,第4點在上9下1、左10右5。畫法為:以以上4點為圓心,各以1等分為半徑,分別作4個圓。在每個圓上各定出5個等距點,其中均須各有1點位於大星中心點與以上4個圓心的各聯結線上。然後用構成大星的同樣方法,構成小五角星。此4顆小五角星均各有1個角尖正對大五角星的中心點。
意涵
旗面的紅色象徵革命,五角星用黃色是為著在紅底上更顯光明。大的那顆五角星象徵著中國共產黨,四顆小五角星象徵著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各族人民,也即當時的四個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五角星各有一隻角正對著大星的中心,象徵著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
另外民間也有說法指出中國國旗其實就代表中央之國的意思,五顆星象徵著世界上所有的國家,被圍在中間的大星象徵中國,圍著大星的其他四顆星則象徵世界其他國家。 民間認為五星紅旗可以反映中國傳統的思想:中國是中央之國 ,和日本的日之丸象徵日本是日出之國的意念差不多。
五星紅旗的顏色,佈局及內涵與蘇聯國旗相仿。但蘇聯國旗的長寬比例為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採取黃金分割比例。
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2982《國旗》「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和包裝。」最新版本為GB 12982-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2983《國旗顏色標準樣品》「規定了以棉布、絲綢、合成纖維織物為材質製作國旗顏色標準樣品的尺寸、色度的技術要求。」最新版本為GB 12983-2004。

使用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以法律的形式進一步規範了國旗的使用,該部法律已經於1990年6月28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28號主席令公佈,並於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升降旗

使用場合
在國旗法中,對國旗的使用場合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其中,規定每日升掛國旗的場所或機構所在地包括:
(一)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三)外交部。
(四)出入境機構、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在工作日升掛國旗的場所或機構所在地包括:
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
另外,全日制學校除寒暑假外,也應每日懸掛國旗。

管理部門
在國旗法中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內的國旗使用和升掛實施監督管理。
外交部、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國旗使用和升掛實施監督管理。
國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業製作。

降半旗的規定
國旗法中規定,當發生了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或者有重要人物逝世時,可以按照規定下半旗誌哀。
下列人物逝世時,可以下半旗誌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做出突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人。
其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和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人逝世時,以及當發生了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務院決定。而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逝世時,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委員會或國務院決定。
2007-01-23 5:24 am
詳細資料: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新華日報》等國內各大報刊刊登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徵集國旗圖案的啟事。一個月後,籌備委員會共徵集到來自全國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區寄來的應徵圖案 3012 幅。

後於9月開議時,審核通過的共有38幅,最後敲定8幅國旗樣式作為備選國旗。當時最受歡迎的是草案一的設計。該設計以紅底配上黃星,以及一條代表黃河的黃條而成。紅底與黃星為徵求新國旗設計稿的必備基本要素,黃星代表共產黨或中國人民。

但部分人士認為,中國並非只有黃河一條大河而已,於是衍生出另外兩個草案,草案二是二黃條代表黃河,長江,草案三則是三黃條代表黃河,長江,珠江。但張治中向毛澤東表示,黃條分割紅地,如同國家被分裂,應另選作品。接下來選中了五星紅旗。

五星紅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聯松所設計,原本的圖樣如草案四,構想主要是表現出中國四個主要社會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團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另一方面,也隱喻以漢族為中心,其他滿、蒙、回、藏等四族共同統一在中國內的含意。但由於五顆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隱含階級地位之分,於是改為環繞大星的設計,並在大星中加入了鐮刀鐵錘的標誌,見草案五。

後來毛澤東將鐮刀鐵錘標誌刪除,因為一來中共自我定位為人民民主政權,而非社會主義國家,故不宜放入代表社會主義的象徵;二來考慮既已用四顆小星表示工、農、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與農民的象徵物,似乎又變得不平等了。國旗就此定案。

在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五星紅旗獲得毛澤東主席,周恩來總理和會議代表一致通過,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的國旗。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紅旗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標誌著五星紅旗成為新的中國國旗。

五星紅旗: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為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士、農、工、商,“四民”,但依共產意識型態,順序被改為工、農、士、商,再以現代詞彙稱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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