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善事落地獄......

2007-01-23 1:22 am
一直都吾明點解有個基督徒認為佛教的教理裡,行善越多,越被地獄或其他惡道之苦折磨越久,佛教因果明明是做善事生善道,做惡事生惡道,斷輪迴就滅苦得樂。
因緣看到基督新教的創教主馬丁路德之言中的一句:做善功的結果,就是會墮入地獄。
原來基督新教創教主之言竟如此說,基督新教究竟是不是一個導人向善的宗教?
基督新教是否尊行耶穌的訓悔?
基督新教徒做善事會落地獄,對正信基督徒來說,這也合理?
基督徒會否以耶穌基督所說的話來檢視個人思想及言行?
更新1:

基督徒是否沒人答到問題?是否看不見這裡有四條問題? 所反問的問題請到佛教版問吧。

回答 (5)

2007-01-23 7:06 am
✔ 最佳答案
去了解聖經和一些人的說話,不能單單從表面字句去解的~
希望不要單單執著幾句話,而忽略了全面的思想。

正如馬丁路德所說的那句,意思指當時人過於做善功為得救的「儀式」,
而忽視了耶穌「因信稱義」的救恩。根據聖經,人得救是在乎神的恩典,
而不能自誇自己有好行為。若果你願意細讀聖經四福音書,便不難發現
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記載,他們是當時有知識的宗教人士,但耶穌卻斥責
他們假冒為善,因為他們自以為有好行為,其實在表揚自己。

到馬丁路德的時代,當時的天主教會也有這樣的問題,
因為他們只追求一些贖罪的儀式、以行為得救,而忽略了耶穌的救恩,
馬丁路德是針對當時的風氣而作出改革。

要注意人不能靠行為得救,不代表我們信耶穌就可以不作好行為,
聖經保羅有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聖經絕對認同好行為,
只是不能作為「得救」的途徑。希望你弄清整個邏輯~

至於說到佛教,其實與基督教的世界觀不同,正如前者信輪迴,
後者信永生,某程度上不能混為一談,要先看你信那種世界觀。
佛教是靠自身修行而成佛,基督教是靠耶穌救恩而上天堂。

2007-01-22 23:15:27 補充:
對不起,沒有按列式解答四條問題,但根據剛才所說的,希望你明白箇中道理。1基督教是導人向善的,但得救在乎耶穌的救恩,而不是善行2是3請清楚了解馬丁路德的原意和當時的情況,不要只從字面解釋 按你的問題確是不合理,因為基督徒絕對認同善事4會
2007-01-25 4:59 am
基督教並不主張做善事落地獄,只是指出人無法以行善的方式得到拯救。

事實上聖經說「唯獨遵行神旨意的人才可以進天國」。

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永生,所以凡信祂的人都可以得永生。

永生的意思是指能和神永遠一起,沒永生(落地獄)則指與神永遠分離。

不信的人自然不會選擇與神一起,所以他們也可說是「求仁得仁」的,問題是不和神一起的生活會是怎樣的呢?

神明知人需要祂,所以也願意人和祂一起,選擇不和神一起的人自然也不會有生命的滿足,因為他們不和能提供他們需要的神在一起。所以與其說「落地獄」是懲罰,不如說是人選擇拔掉自己的電源,自我放棄。

有趣的是神仍讓人自己選擇這樣做,亦不硬性規定人一定要與祂一起,這究竟是祂獨裁還是過於放任人類?事實上是神用盡每種方法叫人回到祂那裡,但人還是不肯。人如果要勸一個沉淪毒海的人不再吸毒是他獨裁還是怎樣呢?誰來定什麼是對人好呢?如果你沒有不能被推翻的答案,那麼怎能有結論呢?或者落地獄也不是壞事?

基督教並非導人向善,乃導人向本性為善的神。這樣我們做善事才有意義,因為神喜歡你這樣做,你這樣做本身也會使你快樂。甚至神也不介意你做得不完美,用自己(耶穌)的死來代替我們應受的懲罰,只要你肯歸向祂祂就願意接納你,這不是十分美好嗎?

反觀不信有神的話誰來主宰什麼為善呢?是人人可以有不同意見?沒有一定的標準?那麼行善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事實上,神是十分著重人是否行善的,聖經也沒說未認識神而又行善事的人要落地獄(聖經說沒有律法的人不會按律法定罪),由於沒有明顯的說明,他們會否上天堂我們就不得而知了。所以神不是明知有人行善而只是不認識祂也必要人落地獄的,這不是神的立場。
參考: 聖經
2007-01-23 9:12 pm
問題在於佛教地獄是暫刑,基督教地獄是永刑,光這點就足夠唾棄此教了

地獄恐嚇

我們永遠無法理解,人生在世短短數十載,無論這人怎樣犯罪,這些罪始終都是“有限”的,為什麼要以“無限”的永罰來抵賞“有限”的罪。

那麼,上帝設立地獄,意義何在呢?在我看來,地獄的設立,既推翻所有“愛”,又無法體現懲罰,教育的意義,更反而體現上帝這魔君變態的本性,現實上,所有的懲罪例如監禁、死刑,不外乎出於懲戒、教育、伸張正義的目的,超出這些就是變質的懲罪,因為這往往是統治者的自私報復心理。故此地獄的設立,除了是上帝這魔君為了滿足祂的報復心理及恐嚇世人外,尚有其他?

基督徒多喜歡把上帝喻為慈父慈母,這實在是荒天下之大謬,試問天下會有哪個慈父慈母會永罰兒子,如果祂真是慈父慈母,就應該給兒子有改過機會,而上帝所設的地獄,是無任何改過機會的。

宗教是人性的扭曲,基督教尤甚,基督教令人反感之處,就是那地獄永火的教義,相信地獄永火教義的人心理變態的!而且基督教的地獄是無盡頭的,變態之極,莫此為甚,這一點近代哲學家羅素和很多自由思想者已作出了有力的鞭撻。


每每看到些原教旨基督徒為地獄永火的存在而辯護,我深感人性醜惡的一面,這其實也不奇怪,基督教信仰往往會令人失去了人性的,看看天主教在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新教神學家加爾文火燒死塞爾維特達兩小時致死等種種暴行,我們便知道,一神信仰是一個危險的信念,它容易使人性良知喪失,甚至信仰愈深,思想行為就愈泯滅人性!

原教旨主義牧師章力生就是明顯的一例,他在多本著作可恥地攻擊進化論及無神論,我們尚可容忍他是出於無知但章力生在他的《系統神學---末世論》公然赤裸裸地為地獄永火的存在而辯護,並主張地獄是具體的猛火,基於倫常良心,我們不得不加諸譴責!

即使在基督教界,例如現代的自由神學,已把地獄的概念淡寫,視為一象徵名稱,又如我所遇到的很多基督徒,也不願承認地獄的永久及具體性,這些現象可視為基督徒良心的一絲尚存,章力生視這些固然是大力反對的,因為章力生這等基要主義者主張的正正是一個最極端殘忍的地獄存在。試看看章力生怎樣在該書怎樣在該書為地獄的最殘忍性辯護,他說:「罪的趨勢乃會產生罪,於是成為“永遠的罪”,因此上帝在公義的要求上,就應當以不斷的刑罰來追討不斷的罪,人類不斷的犯罪,公義就不能停止懲罰」(3), 他更引用加爾文的言語「上帝乃有最充份的理由要永永遠遠刑罰永遠的罪」。我看後真是啼笑皆非,姑不論“罪”是否來源於人,人的所謂“罪”無論如何都是有限的的,它只始於人的出生,終於人的死亡,人死後,意識也終止了,何來(不斷的罪)呢?用無限的永火來懲罰有限的“罪”,只有像加爾文,章力生這些人才想得到。

章力生又說:「我們乃悖逆一位無限的上帝,其禍所及,乃有無限的邪惡,因此受無限的刑罰」(4),這種上帝,頗類權勢無限的慈禧太后,正如她的一句名言:「誰要讓我一陣子不痛快,我要讓他一輩子不痛快!」。刑罰的量度,本在乎犯者行為的輕重,輕者輕罰,重者重罰,豈有犯無限者受無限罰之理,如果是,則上帝無異於專制統冶帝王也。

基督徒的辯解方法通常是地獄是用來補償罪,說什麼罪的工價是死。我們不能想像有什麼罪嚴重到要永遠懲罰,更何況人的罪是源於上帝,甚至上帝創世前,根本就預知了人會犯罪,上帝本來就有意識創造一些罪人來受罰。

我曾與一個基督徒談話,我問他:「如果你有得選擇,你寧願上帝存在或不存在?」他答我寧願上帝存在,原因是有永生的盼望,我再問他:「你家人是信徒嗎?」他答我他的家人並非信徒,更阻止他信,我再問他:「你寧願上帝存在,那你便要接受無數人將要在地獄煎熬、折磨,包括你的家人?」他竟然答這些人是咎由自取的!基督教教義導致人類良心之抿滅,達到驚人程度,看來,永火之刑,主張地獄教義的基督徒最應該受!

附:基督徒的恐嚇書籍:
http://hk.geocities.com/atheism2113/

基督教毒害人類已久,世人應該醒吧!
2007-01-23 5:12 pm
你的問題有一點不對:

1. 首先, 馬丁路德認為只有因信稱義便可以得救, 因此否定雅各書中沒有善行的行為是死的一說: 把他評為"沒有福音的影子", 差點要把此書刪去. 但此說在加爾文手中變了: "天主教徙認為善行是必要的, 因此他們把自己放在受咀咒的地位", 如此血腥的文字, 他的徒子秩孫又怎會示人, 可是他的"基督教原理"跟希特勒的"我我奮鬥"都已印到通街都是, 其後果是: 改教前天主教有多少社會主義的色彩: 富人教會對貧窮的人是有一些責任, 但在此之後200年歐洲的慈善團對消失得一乾二淨, 而單單向錢看的資本主義便在新教國家出現 (偉佰: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
2. 在改教後200年, 18世紀中國日本文化傳入歐洲, 出現了吸收儒家文化的理性主意, 基督教沒落. 因此在此之後出現民主革命的同時出現教會革命, 新教再改革, 新的宗教團體在再像以前馬加二人那麼刻薄, 在"榮神益人" (注意: 善行仍是不需要的, 只是在愛神之下愛一下人而已")才再出現慈善團體. 因為耶穌在世時多是醫人教人, 因此新教的社會工作亦多是學校醫阮.
3. 因此對新教徒來說做善事是可有可無的, 但不致於下地獄, 但問題在於: 他們的對手天主教的教義是"信 + 善"行, 而他們為了說自己的教義正確, 便在此點上大罵天主教所說的"信 + 善"行是異端會下地獄, 如此一來便在捉虫: 善行變了下地獄的原因. 你用此去拮難他問, 他們多不會答: 好一點的用一些不可知論的方式來回答你 (如上帝的計劃是人不可以明白之類), 不好的只會用三字經罵你.
4. 理論上有, 但多是大細超. 原因很簡單, 耶穌有一些言行是不可能做的: 如耶穌叫他們方棄財產經隨他才可以進入天國: 牧師都做不到.

2007-01-23 15:06:16 補充:
實際這不是耶教(泛基督宗教)的唯一教義. 在正統基督新教中, 尤其是加爾文宗是特別強調: 救恩是預定的, 即是你信耶穌是上帝預定的, 你不信耶穌亦是上帝預定的, 因此不信的人在上帝創世時已經要打他們都打入地獄: 因此在新教中是沒有因果報應的, 行惡者因信亦會得永生, 行善者因上帝不喜歡你亦會下地獄. 甚至引經為証: "立志行善由得的, 但行出來卻不得我, 我們真是苦! "因此不要再行善, 只要一味信便可以. 此黠在18世紀改上改時已改了, 但16世紀的毒尚在, 很多讀死聖經的人便是如此的人.

2007-01-23 15:12:49 補充:
再說, 佛教並非沒有永火, 入了無間地獄是求出無期的, 佛教亦有救恩, 入了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便是永福, 入了成佛直路, 但問題是佛教要了恩還債而基督教是沒有的: 因此行惡的人可以為非作歹, 唯一的控制是良知而非信仰. 天主教的人行惡是為了教會: 使天多人得求恩而犯的罪孽, 基督教行惡是為了自己, 來世有了保障, 現世還怕什麼?
2007-01-23 2:14 am
聖經中不少篇幅是勸人行善.如

詩篇第三十四篇14節
”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

只是
傳道書第七章20節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

你所說的”做善功的結果,就是會墮入地獄。”,可能意思是人以為人的得救,只是做了善事就可以.但背後忽略了神是最終的審判者,這是本末倒置.

你說”佛教因果明明是做善事生善道,做惡事生惡道,斷輪迴就滅苦得樂。”,因不熟佛學,那請教你
1) 誰管因果,輪迴?難道沒有任何掌權,自行運作?就算自行運作,那誰人來設置那自行運作呢?
2) 做善事的標準在那裡呢?要做幾多件善事才可脫離輪迴之苦?10件,100件,1000件,10000件,.......?另外,何謂善事?點界定?
3) 就算如你所言,可以脫離輪迴,但最終去了那裡呢?若歸於無有,何以見得是樂呢?


收錄日期: 2021-05-03 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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