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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 Early Psychosis
思想失調是一系列認知、感官、情緒症狀的統稱,通常在青少年及早期成年期發病的一種精神症狀,主要症狀包括幻覺和妄想。如不及早醫治,可能發展成精神分裂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思覺失調患者的特徵如下:
反常的情緒反應。包括長期或嚴重抑鬱,情緒高漲、反覆或變得冷淡和遲鈍, 部分患者會有暴力或自殺念頭
認知上有偏差。包括妄想,(如被迫害、自大、思想被入侵等)、思想凌亂、欠缺組織、語言貧乏
感官功能上的混亂。即聽覺、視覺、觸覺上出現幻覺
生活習慣失調。如飲食習慣失調、失眠或睡眠時間混亂、疏於自理、失去動力以至學業倒退
社交能力降低。如退縮、難以跟別人溝通、感到被孤立
精神分裂病簡介---- 精神分裂病有痊癒的機會
精神分裂病的特點
精神分裂病可用精神錯亂來說,一個人的精神可分為思想、行動與感情三部份,而指揮這三部份的中樞就在大腦。若精神不能統一,則行為表現就會與現實環境脫節。
精神分獵病常見的類型有三:
1.妄想型:這類型的病人沒有安全感,常有被害妄想,認為別人要害他。
常出現幻聽的不尋常經驗,發病年齡約在二十至三十歲。
2.青春型:發病年齡在二十歲以前,俗稱為桃花癲。這種病人會出現退化的現象,
例如:傻笑、胡言亂語、 變得孩子氣、沒禮貌、不會照顧自己等等。
3.緊張型:發病年齡在十五歲至二十五歲,這種病人容易緊張、臉部沒有表情、行動遲緩、呈現靜呆狀態;
或者亂跑、亂喊、亢奮失序,呈現躁動狀態。
以上這些分類在急性期症狀較清楚,如果生病持續兩年以上就成為慢性病。但是精神分裂病會不會慢性化,並不能單從時間因素決定,必須看病人的主觀因素,和他所生活的家庭社會文化環境等客觀條件的影響與交互作用如何而定。
有人研究精神分裂病的預後變化有四種可能性:
(1)只發作一次或數次,以後就不再發作,換句話說即痊癒了。
(2)發作次數較多,每次發作後會好一陣子,但病症未完全痊癒。
(3)發作後,雖有治療,但情況仍不好,發作次數仍頻繁。這是最難痊癒的類型。
(4)發病後,雖然病態會持續不斷,或時好時壞的經歷一段很長的時間,像第
(2).(3)型的病程,但最後卻痊癒 了。
病因
詳細病因尚未有覺對結論,但就目前狀況可分:
1.遺傳、體質:簡單說就是腦神經比較脆弱、敏感、經不起打擊,但有人體質雖弱,但是還境好,就不會發病。
2.環境因素:例如生活上有壓力,家屬親友常用排斥批評的態度,對待病人。
治療方針
1.藥物治療:控制腦神經的敏感,但目前仍不能完全靠藥物來治癒病人。
必須配何心理治療、職能治療與社會復建治療。
2.心理治療:以藥物再加上心理治療,治療效果比較好,甚至可以協助病人恢復一定的工作水準。
治療的目標以重建病人的自尊與自信為主。
除了以上兩種治療外,對病況穩定的病人,還需要給予職能復建治療,
以增強他適應家庭社會環境的能力 。
精神病患家屬的壓力調適
精神病患者由於病情的緣故,在其醫療、診治、照顧及復建等過程中,家屬不但需擔負起照顧者的角色,同時也承受精神疾病所帶來的一連串衝擊,當不安的情緒未獲舒解,則無法參與治療與照顧計劃。精神病患者的家屬應如何面對壓力作調適呢?
1.認識自己所面臨的壓力。
2.告訴自己面對現實、接受現實,因此越是逃避,壓力 也就越大。
3.用理智的方式處理問題。
4.適當地發洩情緒。
5.尋求支持與協助。
6.安排減輕壓力的生活方式。
7.順其自然的態度。
8.練習肌肉鬆弛法
精神分裂病病患的復建及有關社會資源
復建即是使病人盡量恢復原有或生病後最好的個人、家庭及社會功能。如何幫助病人復建?任何病人的復建方式並不完全相同,因個人的個性、病情、家庭背景及可運用的社會資源均不相同,以下有些原則可茲參考:
1.和社區多接觸。
2.發展工作耐力及好習慣的養成。
3.讓病人瞭解自己的能力與弱點,以發揮家庭、社會功能。
若病人的症狀須緊急處理或急性治療,則可考慮急性病房的住院;若屬慢性化,需長期療養又無法在家照顧,則有慢性病房住院。另有一些機構亦提功病人復建的功能:
1.社區復建中心。
2.康復之友協會。
3.中途之家。
4.庇護性工廠。
5.居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