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同稅務有關的問題,當然要直接向稅局反映了。
除了小部份一般性查詢之外,所有針對閣下的查詢/問題/投訴等,都必須要於稅單發出後一個月之內以書面方式連同有關資料向稅局反映,稅局不會接受任何口頭/電話/傳真/email的查詢。
例如稅局係1月1日出稅單俾你,但係你覺得收多左你錢,咁你必須要係1月31日或之前出信俾稅局提出反對,而且要附上有關資料 (例如收入證明) 寄去稅局。過左期的話,就算你有好充足的證據證明佢地搞錯都好,稅局都有權不受理。
地址方面,你跟返稅局俾你封信的寄去就得,中文或英文都無問題,另外記得要寫明你的報稅號碼 (tax file number,稅單上面會有寫),同埋聯絡方法。
2007-01-22 15:49:26 補充:
唔好諗住打電話去問,個d電話長年繁忙,而且只係一般性查詢。你要針對自己的報稅問題的話係晒氣,莫講話佢地唔會幫,而係電話查詢的部門 d staff 根本無權力幫你跟進的,佢地連check你的資料都無權架!
2007-01-24 17:05:17 補充:
詳情可參閱以下網址 (法律條文):
http://www.info.gov.hk/bor/chi/proc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