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巫佳豪牧師
(香港事工主任)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一16)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一、引言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或是更積極地說,「我以福音為榮,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相信保羅對福音的態度是積極的,只是他用相對地消極的對比方式來表達出心裏面的抉擇。換句話說,若按人的反應,保羅傳福音遭遇那麼多的艱難,應會以福音為恥才是;但正好相反,他心裏面的抉擇正如他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二、福音的效果
我們傳福音,要不要著重效果呢?有人說傳福音不應太著重效果,只要努力傳就是了,「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有人說傳福音應留意果效,多作研究,多作改良,多作預工,多次多方多元化,「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兩種說法都有聖經的根據,如何取捨,見仁見智。
但聖經卻清楚講到,傳福音的效果,要看傳福音的人是哪一類人,不同的人有不一樣的效果,「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分別只在於那人心裏面的抉擇如何。這是我們應該知道,更是應當留意的。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這方面不用說;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方面有些人卻有所疑惑。在我們得救的人,是否都一致地以福音為神的大能呢?可能未必是。或者理智上我們同意福音是神的大能,但實際上我們卻以福音為恥。
基督徒最重要的工作是甚麼?問十個有九個半會說是傳福音,甚至連非信徒也知道。但在生活上,我們作基督徒的,究竟在傳福音的事上,付出過多少時間?多少心機?多少精力?多少身家性命財產?換句話說,若福音在我們心目中確是神的大能的話,無論效果怎樣,我們是需要在心志上作出一個抉擇。我們傳福音的動機雖然不是因看效果;但傳福音的效果卻顯明傳福音的人的生命,這效果不單在聽的人是否信;更重要是信的人是否去傳。
三、福音的大能
在使徒時代,保羅為福音奔波勞碌,為福音被囚,為福音受各樣的苦楚,甚至為福音殉道,他的見證證明了「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這句話。在我們今天這21世紀此時此地的處境,如何有效見證「福音是神的大能」呢?
「神的大能」在舊約通常指神特別的作為,在新約通常指神蹟。今天我們生活在新約時代,是否必須以神蹟來證明神的大能?其實,按主耶穌在聖經中的教導,「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路十一29、30)
耶穌回應「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不是完全沒有神蹟,只是人們看不見神蹟,或者說得準確一些,只是人們看不見神蹟的意義。「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醫治他們。』」(太十三14、15)關鍵是「心裏明白,回轉過來」。And in them is fulfilled the prophecy of Esaias, which saith, By hearing ye shall hear, and shall not understand; and seeing ye shall see, and shall not perceive:
耶穌指出「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約拿是神的先知,卻躲避神的差遣,不往尼尼微大城去傳福音,卻上船逃往他施去。然而神使海中狂風大作,約拿知道這大風是因他的緣,竟要求其他人將他抬起來拋在海中,寧死也不從神的差遣。神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約拿在魚腹中禱告神後,大魚把約拿吐在旱地上,神的話第二次臨到約拿,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宣告神的話。原本三日的路程,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尼尼微人信服神,宣告禁食要切切求告神並悔改,神察看他們的行為,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更求神取他的命。神卻安排一棵菎麻,使其發生高過約拿,影兒遮蓋他的頭,救他脫離苦楚;之後又安排一條蟲子咬這菎麻致枯槁,約拿被日頭曝曬發昏,就為自己求死。最後神對約拿說,這菎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
「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就是他從躲避神的差遣不去尼尼微,到他在魚腹中禱告後,被送到尼尼微宣告神的話,對尼尼微人來說,約拿確成了神蹟。留意約拿傳福音雖然偷工減料,三日的路程只走了一日;傳福音的態度也強差人意,一味消極的恐嚇,「再過四十日必傾覆了」。尼尼微人竟然仍會禁食、禱告、悔改,以致神不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人心的改變的確是神蹟,人聽了福音願意悔改,固然是神蹟;人原本不願傳福音,到被動勉強地傳福音,同樣是神蹟。只要有人傳福音,都是神蹟。難道有人會自己、自然、自動、自發去傳福音嗎?不都是神的作為嗎?不都是神蹟嗎?
四、結語
原來沒有人自然會傳福音的,都是神特別的作為,都是神蹟。若我們出去傳福音,對那些聽的人來說,傳福音的人就成了他們的神蹟。保羅大力呼籲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林前九16~18)信徒們,你心裏的抉擇如何?今天你心裏準備好傳福音嗎?讓我們都悔改信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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