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意外受傷..
醫生寫了張醫生紙..由20號 - 23號..
係咪已經可以享有病假津貼?!
公司是否會用4/5的計法發工資??
如果係既..
要點樣向公司申請..
係咪直接交張醫生紙比公司就可以..
仲會唔會有其他野需要做?
更新1:
抱歉.. 補充返 d 問題.. 因交通意外受傷..而非工傷.. 另外於上年度 12 月中先返工.. 咁計法又會如何呢? 多謝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