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盲人過馬路而設的黃色物體究竟有咩用??

2007-01-20 8:51 am
我知果個黃色物體底部係有個制,但按下有唔會有咩特別反應,究竟有咩用??

回答 (2)

2007-01-20 8:59 am
✔ 最佳答案
行人過路器冇人識用
花三千萬 更換兩年
 走在街上,市民不難發現兩款黃色行人過路器,一款是正面附有三個黑點,大部分地區有使用;然而,此儀器卻沒有縮短途人等候過路時間的功能,比起多年來一直沿用的黑盒式過路器,可說是大倒退。另一款是正面印有手掌圖案式過路器,雖然行人輕按後,有加快交通燈轉往行人過路燈的功能,但因運輸署欠缺推廣,且儀器上沒有任何使用及功能指示,令大部分市民不懂使用。這個耗資三千多萬的計劃,成效欠佳,該署實有失責之嫌。

 本港的行人過路裝設,欠缺使用指引。她指出,一年前發現元朗多條街道,安裝一種黃色、正面附有三個黑點的行人過路裝設,但一直也不懂得使用。

 「三點式」行人過路裝設,是專門供應視障人士使用,底部有一個震動裝置的按鈕,以不同的震動模式提示行人過路狀態,若然視障人士以手指輕按底部按鈕,便可感受震動,得知是否亮起綠燈,應否行出馬路,但此儀器不會縮短等候過路的時間。然而,以往裝設的黑盒式行人過路器,全部均有加快交通燈轉往行人過路功能,縮短途人等候過路的時間;但如今大部分的過路器,卻換成這種專供視障人士使用的組件,對於一般市民實在是得物無所用,且有誤導之嫌,以為按掣可加快轉換綠燈時間。

欠缺指示 造成浪費
 至於手掌圖案過路器,只要行人輕按手掌圖案位置,則能加快交通燈轉往行人過路燈,而轉換時間,須按各區交通流量而定。可是,運輸署卻欠缺有關推廣及宣傳,而儀器上亦沒有任何使用及功能指示,致使市民對儀器毫無認識,忽略過路器的存在,變相造成浪費。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認為,兩款行人過路器各有功能,運輸署有責任對此加以推廣,如透過電視和電台的廣告,教育市民兩者之使用方法及用途。同時,他亦建議該署在行人流量較高的地方,掛上簡介行人過路器的指示,鼓勵市民使用,以免造成浪費。

市民均知儀器功能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三黑點式及手掌圖案行人過路功能的過路器,同是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之附設震動組件,並包括在「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之安裝計劃內。有關裝設於2002年年底開始安裝,及於2004年年底完成,共於1520個交通交匯處安裝了1萬0928震動組件,開支為三千多萬元。

 發言人續道,決定行人過路線上,安裝哪款震動組件,是取決於路口的交通燈號控制系統的設計;此外,該署亦會因應交通及行人流量的變化,而進行更新。在更新後,相應使用在新設計上的震動組件款式,亦會在有需要時變更。過去,該署亦曾向視障組織說明震動組件的用法;而手按式組件,因過去30年一直廣被使用,發言人表示市民均知道其功能及使用方法,故該署未作特別宣傳。
2007-01-20 8:55 am
應該係話個個制係會震的,係俾 D 失明人任感覺的!

唔係俾人按的!(我之前都已為係)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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