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是基督徒 , 她說上帝不喜歡同性戀 , 而我和她一起會增加她的罪惡感和令她的內疚感 , 雖然我倆的過得日子很快樂和充實 , 但看見她要背負着同性戀者沉重的擔子和不斷被別人其視.....心感無奈 , 但亦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 亦再沒有能力保護她 , 然而分手是最好的決定.....明明相愛卻被迫分開....
雖然事隔一年 , 但依然隱隱作痛......又有誰能解答我以下的問題呢 ?
1)上帝是否真的不喜歡同性戀 ? 如果是 , 那異性戀的性行為還是同性戀的罪嚴重些 ?
2)外界的目光實在太銳利了 , 如何能夠不再被人 "眼超超" 呢 ? 實在極為令人髮指
3)要忘記一個她 , 談何容易 ? 如何能讓她永遠活在我的心裡 ?
4)每分每秒 , 每時每刻 , 都在想她 , 不能安寧 , 如何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