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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論文三要素 ~~
寫作議論文的目的在提出自己對某一論題的意見或主張,以說服別人相信自己的見解,因此,寫作議論文必須要有說服力。要寫出有說服力的議論文,作品必須包括三個基本的元素:
論點:作者對論題的主張、立場及見解。
論據:作者用以支持論點的理據或例子,可分事實論據及理論論據兩種。
論證:作者運用論據說明論點的過程。
由於論據及論證是論點的理據,所以,若文章只有論點而欠缺論據或論證,便不能說服讀者相信你的見解,也就等如在法庭中,控方律師只能提出對犯人的指控,而不能用證據支持他所提出的指控。若只有論據及論證而欠缺明確的論點,讀者便只能看到一堆一堆的事實或例子,而不能清楚你對論題的意見與主張。因此,論點、論據、論證都是議論文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 議論文一般結構 ~~
確立了論點,準備好支持論點的論據與論證,接著,就要想想如何將這些材料組織成一篇完整的文章了。議論文有很多不同的結構方法,一般來說,我們會採用以下的結構方式:
引言 --> 正面論證 --> 駁論 --> 結論
圖片參考:
http://www.geocities.com/leolmc/images/icon29.gif
引言:
引入論題,確立論點。
--> 詳見起筆方法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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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論證:
使用各種論證方法,支持論點。
--> 詳見論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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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論:
列出與自己意見相反的人的論點或理據,然後加以反駁。
--> 詳見反駁論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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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重申自己的論點。
--> 詳見結論及推論方法
我們試以啟凡《發問的精神》作例子:
我們日常所見、所聞、所接觸的事物裏,有很多的道理。大家因為時常見到了、聽到了、接觸到了,都覺得那些事物平淡無奇,不足介意。其實這是一種損失。事物裏的道理,不比課文的文字,教師的講解,看了聽了,就可懂得。這種道理猶如封鎖的祕庫、石櫃裏的珍奇,需要我們用一把鑰匙去開啟。這把鑰匙就是發問的精神。
引言:
就我們平常對事物的態度,引入論題,提出「發問的精神是獲得事物道理」的論點。
發問是思想的初步,研究的動機。一切知識的獲得,大都從發問而來;新發明、新創造也常常由發問而開其端。勇於發問、勤於發問的人,頭腦會自然日益豐盈,眼光自然會日益敏銳。別人不肯動腦筋我地方,他偏會想出驚人的見解;別人以為平常的事物,他偏會想出不平常的道理。 這樣的人,古今中外都有的是。
蘋果落地,是多麼平常的事情。牛頓看見了,卻要問出個自然來;結果創立了「萬有引力」說,支配了好幾個世紀人類的思想。
壺水開沸,誰不常常見到?卻自有瓦特把它當成問題研究,因而發明了蒸汽機,使人類至今蒙受其利。
生、老、病、死,都是極普遍的人生現象。釋迦牟尼偏偏要尋根究柢,求個解答。他因此拋棄王位和家庭,獨自去潛修靜想,終於創立了佛教。
我們中國的孔子,也是個好問的人。他說過「不恥無下問」的話。他到太廟裏去的時候,看見每樣事物都要問。他向老子問禮,也是大家熟知的故事。他能夠成為百代景仰的聖人,難道真是天生成的?
夠了,夠了,不必多舉了。舉出這些人物來,無非要證明發問精神的可貴。我們雖然不一定人人能成為大科學家、大思想家,但我們不能不求知識,不能不知道理。要求知識,要明道理,處處都可以碰到問題。不肯勤於發問,或不能勇於發問的人,是多麼可措啊!
正面論證:
直接論述發問能產生新思想、新發明的原因。
列舉出牛頓、瓦特、釋迦牟尼、孔子等名人因發問而得出重大思想或發明的例子,作為理據。
有人也許會說,知識和道理,可以從書本上學到,老師也會給我們講解,只要努力學習,牢牢記住就成了,何必多問?說這話的人大概「自以為是」;可是讓我們仔細想想,就會看出他的說話有很多漏洞。
第一,書本的記載,老師的講解,大都是前人思想和研究的結果。可是世界是天天裏變動,在那裡進步的。變動和進步又不斷地給我們帶來許多新問題。這些新問題裏有新道理和新知識,往往不是前人留下的知識和道理所能包含的,有時甚至彼此衝突。牛頓的萬有引力,現在正有人提出修正;孔子的學說,也已經有人不願意擁護了。這些就是例子。假若大家都墨守舊說,不肯發問,那麼,請問新道理和新知識怎樣產生出來?文明怎麼能進步?
其次,知識和道理,無論其為新為舊,都是各個人或少數人研究出來的。各個人或少數人的見識有限,不免要弄出錯誤來。而各的知識和道理,經過了傳播,往往會有歪曲和不實的地方。我們若一味吸收,不去審問,豈不會把錯的、偽的當作了對的、真的;使那些對的、真的反而永不可見?
再說,即使我們所吸取的都是真的、對的,經常反復的審問,真的自會越見其真,對的自會益見其真。這麼一來,我們可以得到切實和透徹的了解,豈不更好?
更進一步說,求知識明道理,不光是懂了、記住了就算完事。更其要緊的,是把知識和道理融化到生活和習慣裏去。必須這樣,知識才能讓我們終身受用,才不會失去學習的價值。怎樣融化到生活習慣裏去呢?第一步就是把書本上看到的,從教師看到的,拿來和實際生活上的事物互相參照,互相比較。在參照比較中,發問是最重要的。發問的問題越多,對實際的事物也一定看得越清楚;同時對自己的所學也一定更有把握,知道怎樣把它安排到生活裏去。
駁論:
提出與自己意見相反的人的論點及理據:只要聽老師講解,努力學習,自能學會知識,不必多問。
提出四點駁倒對方的見解:
i. 世界不斷出現新問題,前人的知識不能給予我們答案。
ii. 已有的知識可能有錯,不審問便不能分辨其真偽。
iii. 經常反復審問,對知識可得到更透徹的了解。
iv. 發問能讓我們將知識融化到生活裏去,學以致用。
你忍心讓你的智慧之門永遠關閉麼?你願意永遠盲目地讓別人帶著你走麼?你願意永遠只做兩腳書櫃麼?假如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麼,你千萬不可以忘記帶那把鑰匙!你得勤於發問,勇於發問。
結論:
重申論點,鼓勵讀者勤於發問、勇於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