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罪的問題

2007-01-19 4:46 pm
又有基督徒提出以下論點:

「當我們基督徒,指出人有「罪」,上帝要審判,你們就喜歡轉移視線,說上帝乜乜物物,又話殘忍又話不仁,喂!大佬呀,你們又有沒有想一想呀?而家係人出了問題呀,係人搞到一獲粥出黎呀,人要負責任呀,為何你們卻不去反省自己的問題?卻把責任向給上帝?」

基督教僅憑創世記上片言隻字便宣稱人有原罪,在沒有任何証據情況之下卻要世人相信。

人世間有法律作為獎罰準則,基督教卻以神的喜好來判定人是否有罪,耶和華大開殺戒卻合情合理,公平嗎?
更新1:

羅得先生:對不起,現在才能回應閣下的文章。 首先,我同意人必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閣下提到「聖經說人有原罪,但神審判世人,不是因為人有原罪,而是人有罪行........虧缺了神的榮耀。」這一點,似乎和貴教一向所宣揚的不乎,相信只是閣下的個人想法而己,對嗎?若然一個心地光明,從沒有行差踏錯的人,只因不能接受聖經記載耶和華的所作所為,而拒絕相信耶穌,他又能否如貴教所言得救呢?

更新2:

另一方面,若然「聖經說人有原罪,但神審判世人,不是因為人有原罪,而是人有罪行。」此一說法成立,則任何一個導人向善的宗教,它的教徒只要如基督徒那樣真心悔改,理應與基督徒同樣能得救,對嗎?若然如此,基督徒(包括閣下)批評別教拜假神、不能得救這一言論便極為不當了,對嗎?

更新3:

站在聖經的角度,只有上帝是真神之外,並無其他的神存在

回答 (5)

2007-01-19 6:03 pm
✔ 最佳答案
肥兄
這原本就是耶教所有的矛盾.
要知道的是,耶神只不過是一些古代希伯萊祭司杜選出來的神,
原意不過是嚇嚇自己的人民和迎合當時社會的需要.
因那時以色列時常同週圍的部族打仗,所以便說耶神是個軍神,是"萬軍之耶和華"
故此,耶神在這些充當小說家的祭司的筆下,便成為一個殘暴嗜殺,偏幫以色列的神,
因為這樣才符合"以色列軍神"的形像.

但後來,耶神這種"民族小神"在因縁際會之下,竟一躍成為全歐洲的救主.
這時作為全世界的神,就必需變一變形像,才能符合大眾的口味.
於是,那些近代的神學家,傳教者再次充當一次編劇,把原來殘暴不仁,濫殺無辜
的不良形像全部收起,復以公義仁愛四個大字强加在耶神身上,而且為了方便
統治人民和加强耶子的神聖地位,又自創出"原罪論"和"三位一體"的神學理論.

但是,因為舊約巳經流傳上千年,不能大量篡除經中耶神殘暴不仁的情節.
於是便杜選出新約聖經,經中大加仁愛之詞,耶神也變得溫文爾雅,
以符合神愛世人的形像.

所以現在的耶教充滿著又殘暴又仁愛的形像,自己根本難以自圓其說,
而那些一心護教的基基便在這個版面大放厥詞,企圖為耶神之殘暴"護短",
但經文白紙黑字列記耶神事蹟,想不認也不可以.

致於你引用那位基督徒的"愛是神賜,罪是自己弄成出來,不關耶神事"的護短理由,
根本就同舊約聖經"世間一切都是耶神所創造的"明顯背馳.如果世間一切都真是
耶神所創造,那仁愛和殘酷不仁都同是耶神所為,又豈有"愛是神賜,罪是人弄成出來"
的道理呢!

其實佛家經典也有同樣的說法,

在《槃達龍本生故事》, 菩薩這樣質問創世者所謂的神聖公正:
有眼之人皆能見到疾病, 梵天為何沒把所創造之人塑造好? 如果他法力無邊, 為何他又
很少伸出他祝福之手? 為何他所創造之人又都慘遭痛苦? 為何他不給他們施予快樂? 為
何欺騙, 謊言和無知如此盛行? 為何虛偽如此囂張? 真理和正義如此衰落? 數落你梵天
(梵天指印度教的創造神)非正義, 創造了容納錯誤的世界.

在大菩提本生經中, 菩薩反駁了一切皆是萬能者所造的理論, 並且指出: "若有萬
能之主的存在, 支配一切眾生的苦樂和善惡, 此天主沾滿了罪惡. 人類只能按其意志行
事."

可見耶教多有矛盾不合理之處,但還有大把人去信呢!!

2007-01-19 12:49:26 補充:
to 羅得甘你又唔好甘講,我唔覺得你是作對的吧!有你係度同我地吹水,都幾好啊!
2009-12-20 8:29 pm
耶穌真的在伯利恆出生嗎?
http://hk.myblog.yahoo.com/sowhat2002002/article?mid=24

《聖經》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
http://hk.myblog.yahoo.com/sowhat2002002/article?mid=13

斷章取義兼張冠李戴的以色列復國預言應驗
http://hk.myblog.yahoo.com/sowhat2002002/article?mid=12

啤酒比耶穌好的十大理由
http://hk.myblog.yahoo.com/sowhat2002002/article?mid=66
2007-01-22 1:31 am
基督徒的罪完全源自一個虛構的故事:亞當夏娃吃禁果,用此來論證不信入永火連小孩都無法說服

原罪的荒謬

話說自從始祖犯罪,偷食禁果,人類就墜落,此等異端謬說,每一個稍有邏輯分析的人,都會斥之為幼稚笑話,若我們追問萬惡之源,基督教所奉之主神耶和華,必須負起人類所有罪責!

在基督教神話中,蛇引誘人類犯罪,為了使罪責降落在人類身上,發明了什麼自由意志,故此罪責由人承擔,好像順理成章。

然而,人犯罪這一事實,根本就是耶和華一手策劃的,在祂的造人計劃中,祂沒有理由不知道人會濫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因為祂是全知,祂亦早在造人之前就知道人會伸手摘禁果食,更甚的是,祂縱容蛇在樂園中引誘始祖,耶和華實在難辭其咎,換言之,整個犯罪故事都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

或曰,罪的根沒源是魔鬼,是魔鬼背叛上帝而墜落,那麼我不禁要問,沒有上帝又怎有魔鬼?沒有上帝又哪裡有罪?

讓我們分析一下,當初上帝造人,祂有兩個選擇,一是造“永不犯罪”的人類,這些人同機械人沒有分別,無自己的思想、感受。另一選擇是造有自由意志的人,但造這類人時,上帝是知道了這類人造出後會運用自由意志來犯罪,關鍵在上帝“全知全能”上,上帝的“全知全能”,成為上帝的致命傷,由於上帝的“全知全能”,祂必須擔負所有罪責。

姑且打一個比喻,有一個母親正在懷孕,這個母親很特別,她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她末生這個嬰孩時,她已預知了她的嬰孩長大後會成為希特拉,無惡不作,但這個母親依然將這個嬰孩生下來,任憑他長大後作惡多端。這個比喻中,罪責是誰,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母親,現在,上帝就如同這個母親一樣,祂既預知人類會犯罪,將來的一切,還不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嗎?

虛假的愛

由上帝造人這一刻起,就已經注定這個上帝是一個惡魔,是萬惡之源。在基督徒的心理中,上帝造人是為了分享“愛”,人生存的意義便是與上帝共沐“愛”河。但是這種的“愛”,卻是一種變態的愛,這是一種建基於自私、仇恨的愛。姑不論地獄中的有沒有真實的火,或這裡的火怎樣燃燒,地獄無論如何都是殘忍的地方,由於上帝是全知,祂預知了一切結局,在祂計劃創世一刻起,必己預知有無數生靈會因種種因由而要接受永刑。上帝救贖了罪人,這種說法看似美麗,但這種“愛”背後,卻始終掩飾不住上帝惡毒的一面。

那麼上帝的創世,能否體現“愛”呢?

德國哲學家尼采說得好:
「如果上帝要成為一個愛的對象,祂必須先將裁判和正義拋開,一個裁判官,即使是一位仁慈的裁判官,總不是愛的對象。」(1)
「一個愛人的上帝,只是要人信仰祂,凡是有不相信這種愛的,祂便投之以惡眼和威嚇,怎麼?一種有條件的愛,是一個全能上帝的感情!這種愛只不過是榮耀的感覺,且不能免於激烈的復仇慾。」(2)
尼采真是獨具慧眼,他說出了上帝“愛”的本質,這種愛,只是服從上帝的報賞而已,憎恨與復仇的心念不時點燃在愛的情感中,耶和華與其說是“愛的上帝”,骨子裏卻兇殘暴虐,祂擊殺了數百萬人命,都是在愛的面罩下進行的!

從上帝創世念頭點燃這一刻起,就己注定祂的創世便是一種邪惡,因為祂的創世計劃從一開始起,便注定會有無數人要下地獄這一悲慘結果要發生(因祂是全知的),上帝要達到公義的愛,卻免不了要以殘忍手段來達到,即使這種“愛”怎樣,救贖怎樣的“愛”,天堂怎樣的“愛”,都終不能抵嘗上帝要預設無數人要下地獄受罪的悲慘(代價)。

如果上帝真正“愛”世人,我寧願祂從一開始就不要創造人了,那麼將不會有天堂,又不會有變態的地獄,天下從此太平(可是神創造人,原是想受到人的榮耀)。現在既然創造了人了,錯誤已經發生,就不可一錯再錯,如果上帝還“愛”世人,那就應在今天就世界末日,以免日日都有人出世,日日都增添罪人,徒增地獄中受苦的人數。

救贖的無稽

基督徒辯解的方法通常是,上帝的屬性是公義,故有罪必罰,祂不能違反自己公義的屬性,基督徒這種說法說得通嗎?

公義與愛本來就不會矛盾,公義甚至可以體現愛,但是,唯獨上帝“這種公義”卻與愛極度矛盾,尤其是永罰“姑不論地獄有沒有火,始終都是永罰”,更與愛水火不容,猶其是上面已說過,罪責本應就由創造者全部承擔,把罪責推到創造物上,更施以永罰,更是極端歹毒,邪惡至極!!!所謂救贖,豈不就是一句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萬惡之源究竟在哪?邏輯其實很簡單,由於在基督教觀念上,上帝創造了一切,那麼世上一切的惡都是祂創造的直接或間接結果,如果祂從來都不創造,獨立自存,則世上所有的惡將不會出現,萬惡罪責本應就由創造者全部承擔,但基督教卻把罪責推到創造物上,即使加進任何公義,自由意志的概念,仍不能否認世上一切的惡都是上帝創造的直接或間接後果,基督教之救贖,因此而變得荒之大謬也!

基督徒云,神以獨生了耶穌的寶血贖清了人的罪,耶穌的受死是大愛的表現,並贖清了人的罪。試問,如若耶穌是神,祂死後會復活,那麼他的死有什麼可貴?他跑到世間生活33年,在十架上“死”一次,然後重回天家,享受他在寶座上榮耀的位置,他的死真偉大啊!再者,自從人類犯了原罪後,為什麼上帝不立即派遣耶穌下凡救贖,卻要等到這麼久之後才道成肉身,那麼耶穌出現之前的人類是怎樣得救呢?耶穌既然已經為人類贖清了罪,則為什麼要人類相信他才能得救?這豈不是多此一舉?

上帝的救世計劃,更似是在考驗人的愚忠愚信(以沒有根據的信心去相信沒有根據有悖常理的說教),多於考驗人類是否肯真心悔改,我們不能接受基督教及耶穌的神話,不是因為我們沉溺於罪,而是因為我們不能接受理性上有違邏輯事實的說教,正如我們不能在理性上接受(1+1=3)一樣,這樣的上帝,要人類去相信祂,否則就報之以永火地獄,實在是邪惡至極!

試想想,如果沒有魔鬼的背叛,又怎能反映出上帝的聖潔呢?撒旦真的是上帝的好幫手啊!上帝與魔鬼真的是互相倚靠,缺一不可的,沒有魔鬼的惡,就沒有了上帝的至善,也沒有了救贖的偉大。

那麼基督徒應該尊猶大為聖了,如果沒有猶大的出賣,又怎能成全耶穌“偉大”的救贖事業呢?難怪耶穌被猶大出賣後仍然稱他為“朋友”:「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馬太福音24:50)

反而,彼得求耶穌不是死時,卻被斥責為“撒旦”!

耶和華與撒旦,真的神也是他,鬼也是他了!
2007-01-20 10:16 am
罪的定義:
就像射箭一樣,當你射不到中心點就是罪
亦即是離開神所定的標準,就是罪

神創造萬物之後的第一宗罪:
撒旦原本是天使,但因"驕傲"想做神而敗壞淪為魔鬼

亞當和夏娃的第一宗罪:
吃禁果以有神一般的智慧,原罪進入人類

基督教僅憑創世記上片言隻字便宣稱人有原罪,在沒有任何証據情況之下卻要世人相信。
你可以說你未曾作過虧心事嗎?或未曾驕傲?

人世間有法律作為獎罰準則,基督教卻以神的喜好來判定人是否有罪,耶和華大開殺戒卻合情合理,公平嗎?
人世間的法律又是從何而來呢?若是從人而來的話,那是不是從神而來的法律較有權威?
人世間的法律也有可以殺人的時候,你看美國現在的反恐行動可以知道,那神為何不可以有處決的權威?
2007-01-19 7:27 pm
肥猴兄:

我不是想同你作對,只是想盡力解答你的疑問。

聖經說人有原罪,但神審判世人,不是因為人有原罪,而是人有罪行。

我所講,人要負責任,就是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任。

罪性,是人靈裡的缺憾,罪行,是人靈裡的缺憾引致的,這缺憾就是說:人有選擇「惡」的傾向。

當人有選擇惡的傾向,不是罪,但人若真的選擇了惡,就是罪,罪的工價乃是死,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基督教不是要強迫人在無證據的情況下相信,但當我們面對良心時,罪的確叫我們無可推諉。

人要為到自己的罪行負責任,若我們靜下來問問自己的良心,人一生有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我們的良心亦很難說出一個「無」字。

老問題又回來了,其實就是信與不信的分別,在你看來,神以喜好作為善惡賞罰的標準。在我看來,上帝的公義,才是帶出祂對人執行嚴重的刑罰,我承認刑罰是重的,但以祂的屬性,祂亦不想去刑罰人,祂願萬人都得救,當祂審判人,你可知祂的心情有多沉重?

這就是信與不信之分別。

2007-01-20 11:23:48 補充:
patonkingship: 多謝你咁睇得起我喎,咁我得閒就多上來。

2007-01-23 12:08:00 補充:
肥兄:唔緊要,大家都工作繁忙,是吧。的確,神審判人,是根據人的罪行(包括行為及思想上),正如肥猴兄經常列舉舊約聖經耶和華神嚴厲審判世人的例子,都是皆因人的罪行之固,上帝不會和你說:「因為當年,阿當夏娃吃了禁果,所以我要審判你。」絕對不會。人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這並不是我個人的想法,正是基督教所講的教義。「有一個人,心地光明,從沒有行差踏錯。」我覺得根本沒有這個人並不存在,因為無人係完美的,不單止聖經說「人虧缺了神的榮耀」,而好多非基督徒都會說:「我們是人嘛,人又點會有完美呢?」

2007-01-23 12:10:00 補充:
假設,真有一個人,如肥猴兄所說,完美到極處,沒有犯過罪,哪麼,他根本不需要耶穌的救恩,當他死後當然可以得救。(我認為,有不同見解請分享)但是,我自己,我知自己有罪,不能自救,所以我要靠著主耶穌賜下的救恩去得著拯救。聖經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救恩是為到罪人而設,但如果有一個人如肥兄所說很完美,沒有罪,這人便不需要救恩。不過,真的有這個完美人,先算啦。

2007-01-23 12:13:37 補充:
其他宗教的人士,我不反對他們是導人向善。但「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的由不得我。」罪這種東西,很頑強,人亦是很軟弱,我們基督徒認為,若不靠主耶穌的力量去對付罪,人根本不能靠其他方法去得救贖,而犯了罪的人們,若錯過了耶穌的救恩,根據聖經說法,就沒有其他的辦法得救,這亦是我的信念。但既然肥猴兄不是基督徒,哪麼我以上所講的基督教的教義對你更本沒有約束作用,就算你認為耶和華神幾不仁,都與你無相干。為何你經常耿耿於懷基督教的教義問題呢?你大可放心選擇自己的宗教,問心無愧,死而後矣,ok的。但站在我們的立場,當然希望人人都相信耶穌以得贖,亦是神的心願。

2007-01-23 12:14:46 補充:
還有,不一定對上帝完全沒有疑惑,才能成為基督徒。只要口裡承認自己的罪,心裡相信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就可得救。當然,成為基督徒,若對舊約的耶穌華神有疑惑,可以求神讓你明白更多,我相信真理的神,必會引導你去明白。最後,我從來沒有批評其他宗教的人士在拜假神。肥猴兄何出此言?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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