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行為=有案底???

2007-01-19 7:13 am
我星期二上庭.....衰嚴重傷人.我岩岩16歲...
會唔會有案底..????

回答 (2)

2007-01-19 12:28 pm
✔ 最佳答案
你干犯的是一項嚴重的罪行,16歲的年齡不代表你會獲得守行為,要視乎案情、是否認罪、受害人的傷勢等,我建議你最好搵律師協助,若經濟負擔不來,就搵當值律師計劃協助。另外守行為不代表無案底,守行為有兩種:

1. 有條件的釋放(Conditional Discharge):

法庭會要求當事人在一段時間內,通常是一年至年半的時間,不再犯事,如果犯事的話,便要向法庭繳罰款項,由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
有條件釋放的執行方式:當事人承認控罪,或在法庭被判有罪之後,由法庭宣判的刑罰。判罰雖然輕微,當事人也是有刑事案底,申請不到《無犯罪紀錄証明書》(俗稱良民証)。因為這類判罰輕微,當事人可以得到《罪犯自新條例》的優惠,如果在定罪的三年內不再犯事,他便可以在很多情況下,說自己沒有刑事案底。


2. 沒有刑事案底的簽保守行為:
裁判司是因《太平紳士條例》所給予的權力,可在當事人不獲定罪的情況下,要求當事人簽保守行為。由於當事人並沒有承認控罪,是無刑事案底的,可以得到良民証。但紀錄會存在警方的檔案中,假如在簽保期間再次犯事,便會被罰,但仍舊會被視為首次被定罪。
無案底的簽保,只會限於一些輕微的控罪並環境特殊的因素,例如是當事人年少,只得十五歲左右,加上是沒有犯過事,甚至是精神上有問題的緣故。
2007-01-19 7:29 am
視乎案情, 要睇下個官點判, 如果係第一次, 留案底機會會比較少, 入男童院的機會比留案底大,守行為並不=有案底的, 請下次不要行差踏錯。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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