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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桿式外匯是一種利用「槓桿效應」而進行的投資。基本上,你以按金形式(俗稱「孖展」)買入一種外幣,並預期該外幣會相對於另一種貨幣轉強或轉弱。最終盈虧將視乎你就指定的外幣合約開倉及平倉時的價格差別而定。
利潤及虧損是如何計算的?
槓桿式外匯是以合約的方式進行交易。外幣的合約價值由你和你的中介人(以下簡稱「持牌公司」)議定。目前,最普遍買賣的外幣合約為歐羅、英鎊、日圓、瑞士法郎及澳元。
利潤及虧損是根據指定貨幣相對美元(或另一種貨幣)於開倉後的走勢而定。在未平倉前,任何帳戶內的利潤或虧損均屬浮動性質,祇有當平倉時,利潤或虧損才會兌現。換言之,即使你的持倉於今天有浮動利潤,亦有可能於明天轉變成虧損。利潤及虧損的計算程式¹如下:
指定外幣的合約價值 x (平倉價 – 開倉價) x 合約數目 x 港元兌美元匯率
例子:
如你於0.6000澳元兌美元匯價買入一張澳元合約(合約價值為100,000澳元),並於0.6200價位沽出,你的總利潤(以港元計)有多少?
根據上述程式,你的利潤為:
100,000 x (0.6200 – 0.6000) x 1 x 7.8 = 15,600港元
甚麼是相向交易報價?
槓桿式外匯並非在有組織的交易所買賣。它祇是你與你的交易對手(通常是你的持牌公司)的一份交易合約。當持牌公司被要求作出報價時,會同時報上買入及沽出價,這稱為雙向交易報價。這樣,你便可選擇買入或沽出該貨幣合約。這種報價方法有助確保報出的價格是公平的,原因是持牌公司事先是不知道你將會發出的是買入或沽出的指示。
什麼是開倉按金?
當你就某外幣合約開立倉位時(即買入或沽出該外幣合約),你須確保存入佔該外幣合約價值一個百分率的開倉按金。目前,開立槓桿式外匯倉位所規定的最低開倉按金(又稱「開倉保證金」)為每種外幣合約價值的5%。
什麼是維持按金?
維持按金(又稱「維持保證金」)指須保持某外幣合約持倉的有效按金(又稱「權益淨額」)下限。權益淨額的主要成份包括任何帳戶內的浮動利潤、浮動虧損、存款、提款及帳戶內原有的結餘。而浮動利潤或虧損則指一個外幣持倉以市價計算未兌現的利潤或虧損。目前,維持按金水平是指定外幣合約價值的3%。
假設你開立了一個槓桿式外匯倉位,而其後的匯價變動對該倉位不利,則你的帳戶權益淨額或會跌至低於維持按金的水平。假如你未能及時填補不足的按金數額,便有可能會被強制平倉。在極端的情況下,即當市場非常波動以致匯價大幅上落時,你或會損失較開倉按金數額及之後再加入的按金更大的金額。
例子:
假如你的帳戶結餘(即權益淨額)是45,000港元,那麼當英鎊的匯率是1.8100時,你能否買入一張英鎊合約呢?
開立英鎊合約(合約價值:62,500鎊)的開倉按金(以港元為單位)是根據下列程式計算:
英鎊合約價值 x 合約數目 x 開倉按金水平 x 英鎊匯率 x 美元兌港元匯率
62,500 x 1 x 5% x 1.8100 x 7.8 = 44,118.75港元
由於你的帳戶結餘(45,000港元)高於開倉按金(44,118.75港元),因此你能夠買入一張英鎊合約。
假如在買入英鎊合約後,英鎊匯價下跌至1.7500,你是否需要進行補倉?如需要的話,你需要補付多少金額?
英鎊合約的維持按金(以港元為單位)是根據下列程式計算:
英鎊合約價值 x 合約數目 x 維持按金水平 x 英鎊匯率 x 美元兌港元匯率
62,500 x 1 x 3% x 1.8100 x 7.8 = 26,471.25港元
至於擁有持倉賬戶的權益淨額,是根據下列程式計算:
賬戶結餘 +/- 浮動盈利/虧損
而浮動利潤/虧損,則是根據下列程式計算:
英鎊合約價值 x 合約數目 x (現時匯率-開倉匯率) x 美元兌港元匯率
於上述例子:
賬戶結餘:45,000港元
浮動盈虧:62,500 x 1 x (1.7500 – 1.8100) x 7.8 = - 29,250港元 (即浮動虧損)
權益淨額: 45,000港元 – 29,250港元 = 15,750港元
由於權益淨額(15,750港元)低於維持按金(26,471.25港元),因此你需要進行補倉。然而,當補倉通知一經生效,你需要將權益淨額補付至最少達開倉按金的水平。因此,你需要補付的按金數額為:
44118.75港元 – 15,750港元 = 28,368.75港元
槓桿式外匯是否適合所有投資者?
由於槓桿式外匯合約是以孖展方式買賣,你所須存入的開倉按金祇佔你所交易的外幣合約價值的一個很低的百分率。這樣的交易模式會對你的盈虧產生槓桿效應−−如你選擇用作開倉的按金數額越低,有關的槓桿效應便會越高。
現時,由於最低的開倉按金水平為每種外幣合約價值的5%,即槓桿比率最高可達20倍。相對於最低按金要求,輕微的匯率變動即會產生高比例的盈虧情況。但投資者可選擇存入較多的開倉按金或維持較高的按金水平,此舉將降低槓桿比率及相關的風險。
¹ 所有於本文內使用的計算程式,祇代表部份公司的計算方法,其他的計算方式亦有被採用。
在香港,投資者可透過獲證監會發牌進行第3類受規管活動(即「槓桿式外匯交易」)的中介人(以下簡稱「持牌公司」)或銀行進行槓桿式外匯交易。
持牌公司須遵守證監會的發牌及其他規管要求。但銀行的槓桿式外匯交易業務屬於受豁免的活動,並不受到證監會的監管。
我應如何開始槓桿式外匯交易?
與證券服務一樣,在進行交易前,你應首先與持牌公司簽訂客戶協議。客戶協議必須包含詳細的服務條款及你與持牌公司的權責,例如保證金要求、何時須繳付保證金、以及持牌公司無須經你同意而可就合約進行平倉的情況。
假如你選擇自行操作帳戶,持牌公司通常會要求你在落盤前確立你作為帳戶持有人的身份。為確保其他人不能在未獲你授權之下操作你的帳戶,你千萬不可以向其他人披露你的帳戶資料及交易代號。而你身為帳戶持有人,將須對帳戶內的所有交易承擔責任。
假如你需要授權第三者操作你的帳戶,你應考慮該人會否事事以你的利益為先。因此,你應慎重考慮應否委託一名客戶主任或持牌公司的職員為你操作你的帳戶。
如我選用全權委託帳戶,應注意哪些地方?
倘若你希望全權委託你的客戶主任在無須事先取得你的指示的情況下為你的帳戶進行買賣,即以全權委託方式進行交易,你便需與持牌公司正式簽署全權委託客戶協議。無論如何,你應在開立全權委託帳戶前慎重考慮你是否需要有關服務或全權委託帳戶是否適合你。
在開立全權委託帳戶時,你的持牌公司會要求你在簽署基本的客戶協議之餘,額外簽署一份全權委託客戶協議。你的持牌公司並會要求你以書面形式授權其代你進行交易,而有關授權須獲得你逐年更新。而持牌公司亦須向你解釋協議的內容、持有全權委託帳戶的風險、你的權責及其管理全權委託帳戶的程序。
當管理全權委託帳戶時,提供全權委託帳戶服務的持牌公司就帳戶的管理及向客戶匯報帳戶的最新資料(例如帳戶的表現)等責任方面,須遵從更嚴格的規定。 例如當全權委託帳戶內的權益淨額由月頭計起的一個月內下跌超過30%,持牌公司便須即時通知客戶最新的權益淨額情況、損失數額等。
如持牌公司或其代表不能提供全權委託帳戶服務,有關限制將被列作發牌條件。
不論你的帳戶屬何性質,你都應緊密地監察你的帳戶活動情況,並就任何異常的地方向你的持牌公司或專業顧問作出跟進。如懷疑有人利用你的帳戶進行不當行為,你應立即聯絡證監會。
我會收到哪些交易文件?
每當你的帳戶進行任何交易時,即無論是開立新倉或平倉,你便應該會收到成交單據(有些公司可能會將成交單據及日結單合而為一),當中載列你的帳戶資料及持牌公司的名稱、交易細節、日期、接獲及執行交易指令的時間、保證金規定等詳情。你同時亦應收到帳戶月結單。你必須確保準時收到有關的交易文件及當中載列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
當交易出現爭議時,我應該怎樣做及何謂仲裁?
你應首先向持牌公司的投訴主任作出投訴,以解決有關爭議。證監會的網上公眾紀錄冊載列持牌公司投訴主任的聯絡資料。
根據法例,你有權將與持牌公司就與槓桿式外匯合約交易有關的爭議轉介至仲裁小組以仲裁方式解決。你可就有關的程序,聯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小組的書記。將爭議提交予仲裁的一方須繳付1,000港元的按金。成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的仲裁小組將會處理有關仲裁。仲裁員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及具約束力。此外,敗訴一方或須承擔仲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