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憲和民主政制的分別

2007-01-19 4:58 am
君主立憲和民主政制有什麼分別??
thx~

回答 (2)

2007-01-20 10:57 pm
✔ 最佳答案
君主立憲制,或稱「虛君共和」,是一種國家的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實上的共和政體。其特點是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等,教宗有時也被看做是一個君主)。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別,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別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權利、產生在各個國家、在不同時期卻各不相同。

游牧民族的部落首領(歐洲中世紀前的日耳曼人、哥德人、汪達人等,中國北部的匈奴、蒙古人在建立元朝以前等,阿拉伯人在20世紀初)往往是世襲和選舉混合出來的。一般歷史學家認為,君主和君主制度是從這些首領制度中產生的。歐洲游牧民族從羅馬末期民族大遷移到中世紀君主獨裁國家的建立被比較完善地記錄下來了。

在君主獨裁制中,君主擁有最大的,一般來說無上的權利。中國從秦朝開始的皇帝們至少從理論上來說都是獨裁的君主。歐洲中世紀君主一般也是獨裁的。但君主獨裁製在歐洲的頂峰期卻是在中世紀後、啟蒙運動以後,當宗教與世俗的統治開始脫離的時候。歐洲最典型的獨裁君主莫過於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世了。中世紀時期阿拉伯世界的君主也都享有無上的權利。在君主獨裁製中君主不僅是世俗的首領,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領。中國的皇帝被尊為天子,有為全國祭天地,祈五穀的義務。阿拉伯帝國的哈里發和鄂圖曼帝國的蘇丹同時也將自己看做是伊斯蘭教的首領。但這裡也有例外,歐洲中世紀的君主一般只有世俗的權力。大多數獨裁的君主是世襲的,少數是選舉出來的(比如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憲制的國家是英國。到20世紀初,歐洲所有剩餘的君主(假如教宗不被看作君主的話)都是立憲的君主。立憲的君主雖然依然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但他們的權利和義務被憲法(多多少少)明確地規定。這樣君主的權利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權利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而沒有實際的權利——英國、日本、泰國等都是此類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愛戴和尊重。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憲的、擁有很大權利(比如組織或解散政府、指揮軍隊)的君主,例如位於中歐的列支敦士登。

目前世界上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一般認為有:

歐洲:英國、挪威、瑞典、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列支敦斯登

亞洲:日本、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尼泊爾、巴林、卡達

非洲:萊索托、摩洛哥

美洲:加拿大、巴哈馬、安地卡及巴布達、巴貝多、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格瑞那達、牙買加

大洋洲:澳洲、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吐瓦魯、索羅門群島、湯加
2007-01-19 5:45 am
君主立憲通常是民主政制的一種,而君主權力可以是純粹象徵性的領袖而沒有實際權力。但有些君主立憲君王因深得民心,在國家有危機時發揮很大影響力。
如果國會是橡皮圖章的話君主立憲也許是假民主的尊制政權。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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