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是一間有限公司的股東及董事。股本是每人一元。公司營業了三年,由於生意每下愈況,至今已虧損了廿萬,加上與朋友意見上有很大的分歧,我決定唔玩,讓他自己繼續經營。但他說如果我唔玩計數,我就要攞十萬元出來才可以走。
我覺得我的責任只是一元,對嗎?
如果我只是辭去董事職位,是不是更加無須理會他?
請賜教!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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