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分戶除名

2007-01-17 6:36 pm
現與家人同住6人大單位, 終日有紛争, 想退出再重新申請一人單位,想知何處辦理手續?

回答 (2)

2007-01-18 3:00 am
✔ 最佳答案
房屋署設有公屋輪候冊,所有合資格的公屋申請都會依登記的先後次序排列在公屋輪候冊內,房屋署將嚴格依照輪候冊上的申請書編號及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依次辦理審查及配房手續。

全港的公屋主要分佈在四個區域內,分別為市區(包括香港及九龍),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沙田、馬鞍山、將軍澳、荃灣、葵涌及青衣),新界(包括天水圍、大埔、粉嶺、上水、屯門及元朗)及離島(不包括東涌)。由於市區現時沒有足夠公屋可供編配予所有輪候冊申請人,申請人只可從其餘三個非市區的地區中選擇一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不過,符合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及家有長者這三個優先配屋計劃的人士則可選擇任何一區的公屋單位。

受寮屋清拆及公屋重建影響的人士也可以獲編配入住公屋,但此類人士的資格準則與一般申請人有所不同。

房委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05年9月29日決議通過,對於終止租約後遷出房委會公屋而又沒有清繳欠租的住戶及其成年家庭成員,他們必須清繳過去所有欠租及有關欠款後,才可經由公屋輪候冊再次獲安排編配公屋單位。

請按連結查閱入住公屋的資格準則及申請程序:


一般家庭租住公屋
單身人士租住公屋
長者住屋
特快公屋編配
申請細則
公屋輪候冊申請人


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如需更改住址,可選擇使用生活易網站的「地址更改易」服務一併通知我們及逾十個政府部門。
2007-01-17 7:45 pm
一人單身申請已取消...如終日有紛爭.可以去房屋署申請除名..搬出去住就ok...但要多一間屋就一定無可能..唔駛諗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06: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7000051KK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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