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電梯維修, 半個月要行樓梯, 業主是否要賠償或退租俾租客?

2007-01-17 5:49 pm
簽左租約無幾耐, 大廈電梯要更換, 兩個禮拜要行樓梯 (而且係二十層以上), 大廈有業主立案法團, 而且工程唔係緊急維修, 業主佢不但無安排其他住所, 仲話唔會退番受影響日數的租金, 租客可要求到外暫住的賠償或終止租約?
更新1:

補充! 如果係業主簽租約時知道將有工程, 但簽約時無提到呢? 如果係緊急, 有關安全事宜, 當然係唔關業主事, 不過事情唔係咁.

回答 (2)

2007-01-17 10:25 pm
✔ 最佳答案
就上述事件,在簽租約之前,有沒有簽署問請楚整幢大廈有乜維修項目進行緊或將會進行,如果你無問到既話,業主唔須要賠償或退租。

如果事件係緊急發生,業主就更加唔洗賠償或退租。

(由於未親自到場了解事件,現只作參考之用〕

2007-01-21 17:54:04 補充:
就算業主簽租約時佢已經知道將有工程做,但係佢冇責任同你講。除非你有問過佢大廈將會有啲咩工程?而佢知道又唔答你,咁就仲有得講,但係你又要做多一樣野,就係要証明佢真係知道將有乜工程做,否則又係冇用。另外,其實你自己都有責任,你可以問一問管理處,將有乜工程做。如果管理處明知但係都話冇,咁就有得講。不過,管理處好多時都唔會咁蠢話有講過。可以既情況下,問下律師。
參考: 從事物業管理的我
2007-01-17 6:49 pm
這涉及租約內容的問題,一般租約的條文只會涉及單位內部的種種情況.不會列明公共設施對樓宇構成的問題.除非因為沒有水,電等問題,而直接影響租客住用單位,否則租客要求到外暫住的賠償或終止租約的成數不大.


收錄日期: 2021-04-28 13:36: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7000051KK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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