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回答下面两位对我的误解,在港英政府是只要夫妻一方是香港人,他们的孩子就有了居留权,但因为01年后因为法院的失误变成了只要在香港出生就有居留权,近年来经济不断的和国内融合,也造成了很多香港人回国内结婚的现相,我们成为了灰色地带的人,老婆在国内来香港生没办法享受香港人的福利,要和那些双方多是国内人的一样收费你说公平吗,请站在我的立场想想,如果是香港女人嫁国内的那她一样可以享受香港人的收费标准,公平吗?我问的申请综援不是指以后的小孩生活费用,主要是指医疗费用的减免方法
首先我回答下面两位对我的误解,在港英政府是只要夫妻一方是香港人,他们的孩子就有了居留权,但因为01年后因为法院的失误变成了只要在香港出生就有居留权,近年来经济不断的和国内融合,也造成了很多香港人回国内结婚的现相,我们成为了灰色地带的人,老婆在国内来香港生没办法享受香港人的福利,要和那些双方多是国内人的一样收费你说公平吗,请站在我的立场想想,如果是香港女人嫁国内的那她一样可以享受香港人的收费标准,公平吗?我问的申请综援不是指以后的小孩生活费用,主要是指医疗费用的减免方法
我问的是医疗费用的减免方法,不是说一分钱多不交,而是交少点吧了,不要把问题复杂化,为什么我们这些边源人要和那些为了超生,为了其他目的来香港生小孩的同等待遇呢,只是因为我们的老婆还没批下来定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