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投訴途徑
保險代理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專責處理投訴保險代理之個案。投保人如欲投訴保險代理,請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規定,承保商內部應設有處理投訴之程序,據此,投保人應先行向保險公司投訴。
(二) 假如投保人不滿意投訴結果,可致函「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列明保險代理姓名及事件發生經過,並附上有關文件副本、聯絡地址、電話等資料。「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地址是:
香港灣仔
駱克道 353 號
三湘大廈 29 樓
(三) 請留意:「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無權向保險公司或代理人追討已繳付的保費或取回合理退保金額。如投訴個案涉及刑事罪行,例如:懷疑保險代理挪用保費、冒簽文件等,投保人應該同時報警求助。
(四) 致函消費者委員會。
(五) 假如投訴人仍然不滿,則可要求仲裁或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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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償
「保險索償投訴局」
多數保險條款中都會列明,假如投保人對索償被拒不滿,或認為賠償金額不足,索償人可以考慮循下列渠道作出投訴:
(一) 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 規定,承保商內部應設有處理投訴之程序,據此,投保人應先行向保險公司投訴。
(二) 假如保險公司乃「保險索償投訴局」的成員,而有關保障又屬個人保險,以及索償金額不超過某個指定數額,投保人可致函「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投訴。「保險索償投訴局」的地址是:
香港灣仔
駱克道 353 號
三湘大廈 29 樓
(三) 致函消費者委員會。
(四) 假如投訴人仍然不滿,則可要求仲裁或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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