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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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愛一個人和愛任何其他的一個個體都是需要理由的。更準確的說,要求對方不需要理由的去愛任何一個個體是無理的。
先說「愛一個人和愛任何其他的一個個體都是需要理由的」這件事。以上所說第1、2種愛固然有愛的理由,而且一旦愛的理由不成立,愛也不存在了。至於第3種,雖然可以聲稱是「人類中最偉大的愛」(是否純潔是另一回事);但都是有條件的。想想在這些「雖然」之前是甚麼?
因為曾經相處過一段美滿的時光,甚至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因為曾經發生性行為,而且有了孩子?
因為曾經在眾人面前立誓,並交換了信物?
實在想不出如果沒有條件,何來有愛。條件可以增長、可以加深,甚至越來越錯綜複雜;因此這種愛比較經得起變化,然而愛和其他的人類行為一樣,不是無中生有的,就是說換上另一個事業失敗或貧病交加的人,對待方式已經不會相同了。
愛一個主都是需要理由的。有沒有想過:
因為家人都是信徒?
因為學校的宗教老師勸說?
因為教友熱情的行為?
因為牧師的話說得頭頭是道?
因為教堂的音樂動聽?
因為相信書內所寫?
因為相信「信主得救」?
要求對方不需要理由的去愛任何一個個體是無理的。對於以單一條件的愛來說,只要愛的理由不成立,愛也不存在了。
換句話,「不需要理由」就沒有「理由成不成立」的疑問了;但理由還是有的,只是不加以理會而已。對於要求「愛一個主」的個體或機構來說,這是防止初信的人流失的口號。當時間日久,「愛一個主」的理由可能越來越錯綜複雜,但信的人不方便說出來,也可能說出「不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