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醉酒打人(希望有呢方面知識嘅人詳細解答)

2007-01-16 7:04 am
如果醉酒傷人(被告年紀唔細),有驗傷報告(受害人咀唇流血),認左罪,而之前己經有多次案底(但第一次傷人),多數會判咩?如果有受害人求情,刑罰會唔會輕D

回答 (2)

2007-01-16 11:00 am
✔ 最佳答案
依我估計這名被告人應該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經定罪後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如果是更上一層樓的傷人罪,以下的討論恐怕也不用了。一般來説裁判官對這類案件有很大寬度的判刑選擇,由守行爲、感化至監禁,考慮量刑因素大致有以下幾點:是否有悔意、案底及醉酒習慣,以及案情細節、經濟負擔、家人及朋友扶持等因素,受酒精影響犯案當然不是辯護理由,如果有醉酒習慣更加不成求情理由,而他已認罪,表示有悔意,雖有多次案底,但要看以往的是否涉及暴力案件,不管如何,肯定印象分數大打折扣,因爲這表示他沒有好好地反省過往錯誤;案情方面,如發生在公衆地方,法官會傾向以保護公衆安全爲由而施與阻嚇性懲罰。如果被告人是家庭支柱,得到家人親友的大力支持,更有受害人求情,法官當然會考慮這些因素,但是他有多次案底,不大樂觀也。由於資料不足,很難估計刑罰爲何,如果是無案底的話,大多是罰錢或非監禁刑罰,看來這案被告人未必如此吧。
2007-01-16 7:25 pm
原本呢, 受害人不追究, 仲幫手求情.
多數都係罰錢就 OK.
但有案底就好難講. 感化, 社會服務的機會比較大. (但要睇感化報告)

有無請律師? 無就要自己求情.
比 少少求情用的 Points 你, 諗下啦.
1. 家庭負擔 (負責養家)
2. 一時衝動, 無預謀. (e.g. 對方鬧你先)
3. 本性良好, 對社會有貢獻, 咁就無咁易坐. (例如高材生, 成日捐錢)
4. 再犯機會低. (已有行動改善最好) e.g. 已不再飲酒.
5. 有悔意 (例如已道歉, 比左湯藥費, 有受害人原諒)
6. 已受到應有的罰 (內心責備, 因此長期失眠, 本身亦有受傷, etc...)

年青反而一般不是理由

2007-01-16 11:28:08 補充:
有案底, 即係坐過未? 如果都係 d 非入獄的都好 d, 否則就......此案亦有機會入獄的, 最好找律師吧.
參考: Eddie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17: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5000051KK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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