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否立例禁止醫院接受内地孕婦來港產子?

2007-01-16 2:34 am
我會選“不應立例禁止醫院接受内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回應者為最佳回答。
“應立例禁止醫院接受内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我也接受。
你知道嗎?政府醫院床位有四分三被內地孕婦佔據。
但是反過來說,内地人也是我們中國大家庭的一分子呀!

回答 (1)

2007-01-17 3:01 am
✔ 最佳答案
不應立例禁止醫院接受内地孕婦來港產子,但可立例管制呢。
禁止太不仁道了!



內地女人來港產子是有利有弊的, 詳述如下:


1) 提供客源給私家醫院. 自從十多年前醫管局成立開始, 公立醫院的設備和服務不改善, 收費又低廉, 搶去了大部份私家醫院的生意. 約在2002年開始, 私家醫院開始向內地人推介醫療服務, 增新客源.
2) 補充人口以助香港未來發展. 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生育率持續偏低, 加速人口老化比例, 不利香港發展.
3) 為香港建立開放、自由的形像.
4) 推動內地人在港消費, 搞活經濟. 政府可開僻旅遊點吸引遊客, 為何不可發展婦產專科吸人內地人幫襯呢?


1) 香港醫療體系超負荷. 無論是醫院地方、設傋和醫護人員數量都追不上需求, 以致本地人得不到應有的醫療服.
2) 部份內地孕婦在產子後沒有付清費用, 政府最終要承擔壞賬.
3) 在港出生的嬰孩自動成為港人, 對於苦候多年還未能來港的港人親屬不公平. 亦使港府喪失了選擇有質素新移民的機會.
4) 加深內地人和港人之間的矛盾, 不利香港與內地長遠合作發展.

如果說,全球人權最佳的地點是那裡?香港是第二,沒有地方可說是第一了,連無香港身分證的內地孕婦都悉心照顧。聯合國應該頒發一個全球最佳人權獎給香港。可是,人權不能吃飯,濫用人權更會剝削最有需要的一群人,本地孕婦便是一個活生生的好例子。


最近,一群本地孕婦抗議內地孕婦霸佔公立醫院床位產子,挺著大肚子遊行到政府總部請願。本地孕婦抗議香港政府漠視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剝奪本地孕婦骨肉權益。有本地孕婦不能依時享用產前檢查、有孕婦「見紅」也不能入院,最終導致流產。

近年有大量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產房床位不足,消失多年的病房走廊「帆布床」情景又再出現。部份孕婦被迫睡在走廊上的摺床,沒有屏風阻隔,在眾目睽睽下產子和餵人奶,沒有私隱可言。照顧了內地孕婦的人權,卻剝削本地產婦的人權!

為什麼近年會有大量內地孕婦來港作「產子自由行」?源於一宗香港法院的「矯枉過正」的案件說起。

2001年7月20日,香港終審法院栽定男童莊豐源擁有香港居留權,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男童莊豐源於1997年9月29日於香港出生,父母不是香港居民。他們來港探親時生下兒子,入境處根據《入境條例》,把莊豐源遣返內地。莊豐源的祖父在社工、律師協助下提出訴訟,要求法院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廿四條內香港永久性居民類別中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栽定莊豐源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案件於2000年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入境處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附表1第2(a)段的規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若要成為永久性居民,則在其出生時或其後任何時間,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須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入境處認為莊豐源父母沒有香港居留權,必須把莊豐源遣返回內地。

案件審理了一年多,莊豐源父母先後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勝訴,入境處再於上訴庭再上訴亦被駁回。最後,入境處向香港終審法院上訴,香港終審法院作出這個影響深遠的決定。

由於這個莊豐源案,令沒有香港居留權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後,其子女擁有香港居留權。內地孕婦在香港生子,不會受內地計劃生育的「一孩政策」的限制。

自從2003年開放內地居民來港旅遊限制,實施「自由行」政策以後。越來越多內地孕婦依照「合法」途徑來港產子,霸佔香港公立醫院床位,令有需要的香港居民得不到應有的醫療服務。孕婦不能享用產前檢查,「見紅」也不能入院,剖腹產子後也不能在醫院休養。由於香港政府近期實施幼稚園學卷制,資助幼稚園學費,吸引更多內地孕婦來港生子,令家長可享用近乎免費的香港幼稚園教育。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數目,只會越來越多。

部份內地孕婦更刻意不付香港醫療費用,令本地公立醫院承受鉅額爛賬,出現依法繳稅的香港孕婦得不到醫療福利,不用繳香港稅的內地孕婦享足公共醫療福利的滑稽現象。真的是內地孕婦享足人權,香港孕婦被剝削人權!

社會福利的資源永遠是有限的,所以政府服務應該只給予香港居民。香港公立醫療資源寶貴,服務應該優先給予香港居民。外國遊客除了意外事故之類的緊急服務以外,不應該在香港接受公共醫療服務。一個外地人佔用一張香港公立醫院床位,香港人同時少了一張可使用的香港公立醫院床位。來港產子根本不是意外事故,而是刻意策劃。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根本是爭用香港福利資源。部份內地孕婦更刻意走數,要香港政府撥備,浪費香港公共財政。要香港人承受內地人士的爛數走數,實在太沒天理。

為了防止這情況繼續蔓延,香港政府應該盡早更改政策,包括有:

一.效法新加坡,禁止非香港居民的孕婦進入香港;
二.發現沒有香港居留權的孕婦,不論是否即將生產,一律實施即捕即押解政策;
三.公立醫院不收取任何非香港居民的孕婦;
四.公立醫院發現非香港居民病人是屬於來港產子,一律停止治療,並通知警方和入境處遣返;
五.不為非香港居民的孕婦在香港所生子女簽發香港出生證明;
六.修訂《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入境條例》,增塞有關漏洞,取消有關人等的子女香港居留權。

或許這些建議有點侵犯人權,有人認為會影響香港形象,減低外間對香港投資意欲。不過,人權和福利應該謹慎運用,不應濫用人權、濫用福利。人權和福利應該對香港合法居民優先。就算人權差的中國內地,很多外國公司都會在內地做生意,人權根本影響不了經濟。香港政府如果實施這些措施,既不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更保障香港孕婦權益,也保障香港社會福利不被浪費。香港實在沒必要給予內地孕婦更好的人權。

香港講人權講到太過份,沒有身份證也可肆無忌旦地出入香港產子,而香港出生率七成人士更不是香港人!!
參考: knowledge

收錄日期: 2021-04-23 20:10: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5000051KK0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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