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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金額要按實情調整 不應造成有加無減的不良先例
為了幫助更多最有需要的人士,政府早前提出要削減綜援金額,筆者建議按實情削減綜援金額。據社會福利署於九八年底的綜緩檢討報告書指出,非綜援受助四人家庭最低25%開支組別的每月平均開支是9,680元,而合資格四人家庭估計每月平均綜援金額是11,280元(包括標準金額、租金津貼、其他特別津貼及補助金,而且綜援人士還免費享用公立醫療服務,不計算在綜援金額內) ,可以說是一個家庭的全部開支由政府全供給。若家中有人找到工作,最多還可額外留下1,805元薪金不須扣除,比當時普通四人家庭最低收入25%組別,每月平均收入10,200元還要多。因此,報告書建議將四人家庭每月平均綜援金額收緊為9,450元,可是當年受到部分政黨人士及社工的反對而未有實行有關建議。
可是,時至今日,本港過去四年的通縮已達15%,另近年一般家庭收入也減少一至兩成,而衛生福利局發言人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回應新聞界查詢時表示,綜援的標準金額累積起來比應有的金額高出10.8%,所以筆者建議政府不要害怕部分政黨人士及社工的反對,盡快將綜援金額按實情削減約10%,回復到合理水平。
政府以往對公務員薪金、長俸及綜援金額等的支出,只按通脹而增加,但通縮就維持不變,過往香港可說從未出現過長時間通縮,所以不減支出,不會造成太不公平的現象。現在通縮持續,政府就必須糾正通縮維持支出不變的政策,否則只會造成更多不公平的現象,等到太不公平情況尖銳化後,才提出減薪或減綜援便會產生不必要的爭拗,造成社會分化及矛盾。
高官問責制將於七月一日生效,筆者希望有關官員不要象九八年一樣,受到部分政黨人士及社工的反對而不實行有關建議,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就應堅決執行,不能再議而不決了。近日又有人提出綜援金額不夠用,這是不按實情分析的言論,上述的綜援金額高於低收入人士的收入是鐵一般的事實,綜援金額絕對足夠領綜援人士過著與一般低收入人士的生活,有些還過著比低收入人士更好的生活。
正如近日涉嫌偷飯盒少年的父親不斷說:「夠錢用了,生活沒問題!」,他們的綜援金額是6,545元,不是他當時向記者說的只有2,900元。但他不竟說出真話,他們夠錢用了,生活沒問題!最近又有人說綜援家庭每人每月三餐費用1,058元是不夠的。筆者最近進行了一個簡單的調查,發覺普通的四人家庭一日三餐有魚、有肉又有菜的家中膳食費,每月只需約3,000元,若說綜援家庭每人每月用1,058元作為三餐的膳食費(即四人共4,232元) 還是不夠的話,筆者實在不敢苟同。大家不要忘記綜援是本港社會的安全網,不是要讓領綜援人士過著與一般低收入人士還要好的生活,否則只會鼓勵更多人領取綜援過活,政府的財赤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另外
香港有好多人騙綜援金的
但係社署查唔到
所以就有呢d情況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