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 me!

2007-01-15 5:47 am
我係一名小四學生。我叫琳琳!我同一位好朋友都好煩!(她叫Lo Lo)因為有一位我們不想和她做朋友的朋友!(她叫林梓欣)我們該怎?她的資料如下:
1.全班no有人想和她做朋友!
2.易哭一族(在上課時想去Toilet也哭)
3.在小息時,一定要跟她小息。否則大哭!
4.喜歡抄別人的功課!
5.例:我和Lo Lo可以去同學的生日會,必定有她的份兒!否則大哭!
6.倚賴別人,當同學不讓她抄功課時:你是否想我給媽媽罵?
7.常說謊話,別人的壞話!
8.她的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人有一個請求:

寄e-mail 給她!內容如下:
林梓欣:
嚴重警告:
別再跟穎琳 and Lo Lo 做朋友了!

你的名字

回答 (2)

2007-01-17 5:15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不滿我以下的話,你可以直接找我
MSN:[email protected]

我明白那個人是很討人厭,但是我亦討厭你的行為
你不應未經當事人同意之下公開她的名字和電郵地址
這是觸犯了香港法律的
小四生好像你這樣,我覺得你的性格也不會怎好,又有甚麼資格去嫌棄別人呢?
自己的事應該由你自己來完成
不應拉別人下水
而且你所給的內容有恐嚇成份,更觸犯了香港刑事罪行
我勸你不好這樣了
參考: me
2007-01-16 5:19 am
O K !!!!
參考: Kenny

收錄日期: 2021-05-03 05:49: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4000051KK0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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