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無論叫什麼名稱,如年終花紅﹑雙糧等等, 若果僱傭合約內無訂明,公司都可以唔發放。當然又未發已交離職信,更會cut左架啦。
2. 當然要比代通知金啦。不足一個月通知期,就要補回不足o既日期就可以啦。
例如:交信日期為12月29日,咁你就有需要工作至下一個月28日,即1月28日(若果你是於星期日休息的,咁最後工作日應該係1月27日。(請最後注意,最後合約日期與最後工作日是不同的。)如果想賠償少d,寫離職信要留意生效日期是邊日。
若果你想要埋農曆新年果幾日的話,假定於1月26日交離職信,生效日期應該係2月21日,賠償日數由2月21至25日計,共需賠償5日工資。相反如果無留意生效日期,有些人會係信寫最後工作日為2月16日,咁就諗住2月17日至20日係假期就唔使寫。期實分別係好大架,相差4日,無理由係合法o既情況下,自己都唔計算清楚呢。
3. 至於強積金呢,於離職後至新的公司,當中最少有60日係唔會有供款,所以你要主動通知你o既強積金託管公司,你的供款將會什樣處理,一般都會帶埋去新公司果間的,所以你要係新公司填報mpf申請表時,詢問負責強積金o既同事攞一張表格,類似叫 - 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可參考以下匯豐銀行的綱址,雖然每間都唔同,但大至差不多,係d計劃名稱各有不同而已。
http://www.banking.hsbc.com.hk/hk/chinese/mpf/employee/form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