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的問題

2007-01-15 2:19 am
如果我由利是中拿了100元,如果之後我還回,算唔算罪左十誡.

回答 (4)

2007-01-15 2:30 am
✔ 最佳答案
嗰啲錢係咪你架? 如果原本係你咪冇事~~~不過利是係人哋,你偷人地嗰啲咪中咗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二十15;申五19)
  第八誡在立約群體中建立一個關乎財產的原則:一個人在某些事情上有一個權利,是其同國的人不可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侵犯的。雖然這誡命是關乎財產,但其中的焦點是個人的自由。偷盜中最壞的一種行為是「偷人」(約相等於現今的綁架);那就是(以武力)把一個人奪去,並把他賣作奴隸。申命記二十四章7節更詳盡地談及這罪行及其相關的律法。故此這誡命並非只關乎保護私有的財產,更是保障人類的自由,免受奴役或被擄。第八誡禁止人為私人的利益而控制或利用別人的生命。正如第六誡禁止謀殺,第八誡是禁止一種可稱作「社會性謀殺」的罪行,即在上帝子民的群體中剝削了一個人自由生活的權利。


不過神要求好高~~就算係想吓都算你做咗架啦~~

2007-01-14 18:47:50 補充:
就算你還咗~~做咗就係做咗, 唔通殺咗人,之後又救咗人,咁就可以冇事咩不過約翰福音3:16. 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是公義又慈愛的,倘若您真心罪悔改,那刻主已經赦免您。
2007-01-19 5:04 pm
應該唔算
第十誡在其原初的背景中顯得有點奇怪。這誡命禁止人貪戀一些屬於鄰舍(即以色列同胞)的人或物件。在一份關乎刑法的法典中,這樣一條誡命並不常見。前9條誡命大部分都是禁止人作出一些行動,犯罪的行動若被查出,可引致控訴及其他法律程序。但第十誡則相反地,禁止一些欲望,或貪婪的心理。在人類的律法中,是不可能根據人的欲望來起訴,因為要找出證據,根本是不可能的。雖然第十誡所指出的罪行不可能在希伯來人的律法系統中進行起訴,但上帝──那「大法官」──卻可知曉一切。這誡命的特徵在於其治療性的本質。罪行產生了才去處理,是不足夠的;律法也必須致力消除罪惡的根源。幾乎所有罪惡和罪行的根源,都在人內心的自我和欲望裏。因此,上帝禁止人產生犯罪的念頭。若貪婪的慾念漸漸消除,人便可以被引導轉向上帝。
2007-01-15 2:28 am
放心你不算,因為你肯改過。
2007-01-15 2:26 am
應該唔算,10誡只係話"無偷渡",而且你都還番...

*但會唔會比人鬧就唔知la!
參考: 自已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01: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4000051KK0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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